台北很多外側車道,除了一堆公車、汽車、小黃急切臨停之外,根本一堆汽車就大剌剌直接並排停車
要停下來等這些車自己開走、或者等警察來取締拖吊之後,才繼續騎車上路的話...
我想搞不好用走路的都可能比較快到家。
再給另外一位仁兄,說提早出門30分鐘,就可以讓行車時間只要35分...
(因為這種離峰時間車少,沒有塞車的問題,當然行車順暢)
那麼只要拿這種離峰時間舉例,一般時間和尖峰時間的交通問題就可以說『解決了!』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想,那麼交通也不用開高速鐵路和捷運之類的改善了,反正萬事只要一句『提早出門』就解決了。
台北路小、公車數量多、汽車多、小黃又更多(台北市佔全國35%,台北縣市合計佔全國62%)
外側車道根本就是戰場...
所以我覺得有禁行機車道是可以,但是相對的也要有機車專用道,而且必須是從外線數來第二車道 or 第三車道以後
因為最外線的車道根本就是小黃和公車的天下、同時也是大部分車種停靠的線道,根本就不適合任何車種專用行駛。
Akulamaru wrote:
因為人家騎得慢,騎得...(恕刪)
騎重型機車的當然可以騎上快車道,台灣不也是開放550CC以上機車行駛快速澳路嗎?
此外你說國外是"按照規定"需停在大車後面等,跟遇到路邊有大車擋道切入內側超車再切回慢車道是不一樣的..
當然是不一樣...
但是機車遇大車擋道有需要切入內一或內二快車道嗎?有切回慢車道嗎??
其實在MOBILE01上討論這些根本無意義...
開車的總是嫌機車亂鑽..騎機車的永遠嫌開車的擋道..
路就這麼大..汽車有汽車道,機車有慢車道,行人有人行道,單車要單車道..人行道上騎單車會被行人嫌,單車族也要來叫一下要求權益,試問我是單車族是否也可要求開放車道呢??
人大部分都是自私的,,只要不符自己權益的就要出來爭取一下,但是卻沒考慮到是否符合大部分人的權益?
板上很多版友都說什麼比例原則??請問你採用的比例原則是什麼?
是使用者多寡的比例原則?還是付費多寡的比例原則?
若是採使用者多寡的比例原則,那公車族絕對多於機車族,所以公車愛說靠邊就靠邊也是合理的囉?
若是採付費多寡的比例原則,那道路維護所需費用是靠汽機車相關稅收定額撥入預算,所以稅交得多的占較多車道也就可以說得過去了,...
很多事情沒有辦法全部公平,一樣是四個輪子,同樣是一塊鐵牌照,為什麼排氣量大的就要交多一點的牌照稅?不就是這個道理嗎?
vincent9116 wrote:
騎重型機車的當然可以...(恕刪)
"機車有慢車道"機車哪時有自己的機車道???
慢車道是大家共用的...並不是機車的
汽車道則是汽車專用的
依照使用者多寡
公車沒有公車專用道嗎?
汽車使用者有機車族多嗎?
為何汽車可以有汽車專道呢?
依照使用付費多寡
難道機車族沒有付費嗎?
有要求整條馬路都劃分給機車族使用嗎?
還是你認為錢付的多就可以獨占
那郭董之類的大老闆
是不是要專門給他一條馬路去開?
如你所說...一條馬路就那麼大
使用者卻那麼多
為什麼不能大家一起使用
就算要劃分
汽車使用者想要一個安全舒適的開車環境
機車使用者也想要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呀
路不夠大條就大家互相忍耐一起使用
路夠大條就各自一條專用道
其他剩餘的就讓愛飆車.愛超車的人去爭
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
小白貴族 wrote:
當你每天騎車上下班時...(恕刪)
說到心坎裡啊~
但本人往返台中市區&弘光科大
往沙鹿接近東大路口常有多輛公車卡在路口前
禁行機車??? 後面沒車我就切進快車道了
禁行機車??? 開車的只要打的雙黃燈閃啊閃的 就代表它停的地方是OK的
台中市中港路慢車道有些地方沒劃標線 並不代表你可以開成兩線
每台車都這樣開 那機車能怎麼走? 當然是鑽啊~
但機車的機動性也讓那些不怕死的人跟蟑螂一樣在車陣裡面鑽啊鑽的
我也會開車出門 當我開車的時候我會想到 X的~這些騎車的根本就是蟑螂
騎車的幾個少年A好像自以為技術多好多猛 改個管猛灌油門排氣管好大聲以為別人都怕
在車陣裡面亂鑽其實都是大車在讓 怕不小心去A到你 讓你有理由說大車撞小車
我住台中市...有空來走走 除了中港路&中棲路(中正路除外) 其他路段"禁行機車道"?
i dont give a sh*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