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規劃小汽車是絕對神聖,絕對優式,機車就差點全都把他淘汰了,有錢開汽車,沒錢的去搭捷運.
要不是有選票壓力,那些大官們,民代們早就廢止機車了,
說到機車騎上高架橋,老梗了,高速公路上經常有人騎機車路過,
我倒蠻希望政府立法,禁止使用各型機車,腳踏車,電動2輪車上馬路行駛,這樣比較好開車,
哪汽車價值或殘值5百萬以下,馬力350匹以下,也不准在馬路上行駛,這樣烏龜車不就全不見了,
交通會更加順暢,也不會再塞車,開汽車是很有錢人的享受,年收入千萬以下就去坐大眾運輸工具.
這樣更能凸顯台灣傲人經濟消費實力.
.....以上是我方才做夢夢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