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眾只要報案就要警方按時主動報告查案進度,這根本就是匪夷所思的想法。如果一個警察一年受理100件,別說有沒有時間去偵查,光是一一去報告偵查進度就不可能。而且有人說什麼"態度"才是重點-----根本就是嘴砲,對報案人而言,警方的進度只有兩種 ------------- 一種是破案,另一種是沒破案。沒破案講再多都沒用,那怕是把偵查報告一疊厚達三公分的A4紙張丟在報案人面前也一樣。
樓主也去數一下派出所裡面有幾位警察吧!如果警察不用每天交通指揮、戶口訪查、處理交通事故、上層很要求的取締違規、跑刑事專案、誰家夫婦吵架、誰家寵物阿貓阿狗走失、活動交通疏導抓逃逸外勞(這不是移民署的事嗎?)、人蛇集團、勞力剝削檢察官辦案,警察得隨傳隨到,堪稱公務機關效率之最誰的帳號被盜用要備案、甚至還要停休應付高官出巡假日沒了臉色不好看還得小心被檢舉態度不佳,接著得應付上層拷問、寫職務報告解釋為何如此少上了上面1、2項,我想那個派出所的10位警察會很樂意"優先"為您服務~
sdcvscwd wrote:請問你是外國人嗎?不...(恕刪) 胡市長音響事件我感受很深~因為就在我NB在台中東海大學旁被敲破玻璃幹走~隔兩週他的音響也被幹走~我去警察直接跟我講應該找不不回來了~還誘導我不要填報案三聯單(好像跟他們績效有關)市長的東西兩天就破案了~ 給之後有東西被偷的網友~記得報案一定要拿三聯單~就算東西找不回來~也不要讓那些警察過太爽~
叔叔不行了 wrote:胡市長音響事件我感受...(恕刪) 市長 可以叫 局長去罵甚致是 換掉 局長您呢? 差就差在這裡了不過 要是您是警友會的成員一年又捐一堆 coco 給警察這時 就另當別論了不過 也不要把警察想的那麼神不是每件大官的案子 警察都能破像 之前 劉邦友 的案子驚天動地的 大刑案也是破不了不知您是從事那個行業?你們那個行業 認識的 有關係的 不會較優代嗎?銀行 有vip 對一般小民來說 不也是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