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l527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570124 制定
(0570124制定) 第四十四條 一、在單行道或雙車道上駕車與他車並行者。
(0640711全文修正) 第四十五條 一、在單行道或雙車道上駕車與他車並行者。
(0750513全文修正) 第四十五條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者。
行政院的理由是---" 第二款之 '在單行道或雙車道 ' 修正為在' 單車道 ',以期語意明確.
之後的修正都是屬罰款部份,本文並無改變.
當初的語意明確,到現在已成各自解讀.
這個根源,應該有大於解釋吧?
你還認為官方自行解釋是對嗎?
很簡單的問題:
你覺得以前的單行道或雙車道會是你認為的同車道嗎?
跟你以為的單車道=同車道比 差更遠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