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101tw wrote:
不要亂教這樣更危險停...(恕刪)


多看準沒錯, 停在網格裏就違規了, 不管任何理由,
衝出去, 是你自己加油添醋, 自說自話

現實上, 有人先把車頭突出去, 撞到的人倒楣,




jcpapa wrote:
請為你為何要挺酒駕?...(恕刪)


我沒有挺酒駕, 我是說停在網格裏面是違規的.

機車騎太快, 沒注意路況, 無爭議, 沒什麼好講的
每個人講的頭頭是道

在我眼裡不過就是機車"酒駕+逆向"

如果他不逆向 會撞嗎?

如果他不酒駕 會撞嗎?
Look before you leap
反正警察畫線及撞擊的位置才是重點,看保險公司怎麼橋吧

jcpapa wrote:
這有關係嗎?
不要發生事故一直拉"牽拖"
發生事故的地點離那裏好遠啊
還有你為何要袒護酒駕??


不要用二分法好嗎??
我有說機車沒錯嗎??
我哪一句話袒護酒駕了??
除了機車的部分我提出其他面向供大家參考,
用意是希望大家能注意更多,減少事故,
這樣就是袒護酒駕?? 請你把這句話收回去!!
同時也請您回去把前面我PO的看清楚一點,
那台TIERRA就緊鄰在賓士出來的車道旁,
擋住了賓士的視線。因此那裏若是沒有停車,
白色賓士或許有機會看見機車疾駛而來而多等一下。

強調一次我的看法:
1. 機車酒駕,逆向超車,且逆向超車前未注意前方狀況是主因。
2. 但是違規停車有可能間接造成事故發生。

我只是要強調政府規定路口15公尺內不得停車,
不管有沒有畫紅線都一樣,就是這個道理!!

希望大家停車時多為大家想想。
我以前住的社區,也是類似這樣的狀況,
車道口旁邊若被停車,管理員都會打電話叫拖吊的來,
就是因為住戶出入視線會被影響。
幾年前看過DISCOVERY一個節目,名稱我忘了,
內容是講到美國如何調查重大車禍,
他們仔細到主要肇因次要肇因都可以列出好幾個,
主要肇因通常來自於路權,這是絕對的,
但是次要肇因很多是周邊環境因素所造成,
也有絕對的必要來檢討。
因為不管主要肇因次要肇因,
只要其中一個沒有發生,
都有機會避免造成事故。

先進國家這樣做的用意是要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
他們用調查飛機失事的精神在調查道路交通事故,
反觀台灣呢? 第一線處理的警察常常遊說當事人和解,
沒和解的,上了法院也是由一般的民事刑事法官在判,
也沒有像美國那樣有專門審理交通事件的法庭。

可是看見這邊經常討論交通事故時,
輿論的聲音都希望只歸責於一方,
對其他相關因素都視而不見,
也難怪事故層出不窮~~
撞擊點在哪裡?
已經有車輛聽下,讓白車跨越車道轉彎
而且都已經到對向車道了,
沒有相對關係,不要硬牽扯

unclefly wrote:
不要用二分法好嗎??...(恕刪)

jcpapa wrote:
撞擊點在哪裡?已經有...(恕刪)


一個事故,不能只看最後撞擊的那一剎那,
不能只看最後倒下的那一根稻草!!
從可能因子存在時,就應該開始檢討。

這不是硬牽扯~~

舉個例子:
幾年前JR WEST的通勤列車出軌造成嚴重死傷事故,
縱然過彎超速是最後出軌的主因,但是人家調查報告是從列車出軌開始回溯,
到最後連列車駕駛養成制度,考核制度,時刻表的編排,營運計畫等等,
通通拿出來檢討。

所以依照jcpapa的邏輯,日本人也是硬牽拖??

眼光不夠遠,眼界不夠寬廣,是這個國家進步緩慢的主因!!

這台賓士車頭長+A柱死角,不這樣出來根本看不到路

網格上不確認安全再出來難道直接油門一敗甩出來找死不成?

就看起來機車車速過快是主要原因,看到前車放慢就該減速了
車禍當時已經有其他車輛禮讓,白車是行進狀態,並非停止在網格內不動,不懂一堆人討論網格的用意是什麼,前車已經停止後車就應該有所警覺,而不是直接逆向超車,況且還是酒駕騎車,沒死算他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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