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iro86 wrote:小弟在一個T字路口迴轉時被機車撞上,示意圖如下~我在A1等紅燈,綠燈後有靠邊暫停、打方向燈、確認雙向沒有來車時開始迴轉 你當行車記錄器這台不是車?如果是車,那它擋住你的視線,你又怎麼做到"確認雙向沒有來車"?
機車錯..........機車逆向..跨雙黃線...機車錯..........機車逆向..跨雙黃線...機車錯..........機車逆向..跨雙黃線...機車錯..........機車逆向..跨雙黃線...逆到對向車道中間去..........有些白X的人就是這樣...看到前方打方向燈還猛加速......真不知道駕照怎麼考過的..路上很多後面車已經要讓車主迴轉了 機車還沒警覺性話說車主也很勇敢...這裡不好迴轉...因為汽機車很多一般都是等紅綠燈停後再迴轉比較安全..否則以台灣人不怕死的精神...一定會有幾個往前衝........
請儘量主張,應注意,已注意,卻無法反應這點吧按照邏輯來說你的撞擊點本來就不應該有車會發生撞擊是逆向造成的你無法反應但台灣的交通判決是出名的不論因果,全憑裁判員那天心情好不好你先踩穩你應注意、已注意卻無法反應這點避掉過失傷害的刑事罪再說
Hello~~他沒在外線道....那是單線道他畫的圖示會讓人誤解看照片就知道了他先往右切一些空間出來準備迴轉很合理......不過迴轉的要很小心我之前也是這樣被救護車逆向撞那時還沒有行車紀錄器這東西他們又是在救人想想我是老車就乾脆換車了.....intertional wrote:誰來告訴我,什麼時候...(恕刪)
谷本夏 wrote:應該適用信賴原則吧 因為我信任沒人跨越雙黃線 所以我才行駛迴轉動作 逆向咧....看樓主是否開庭主張這點就好 ?? ...(恕刪) 信賴原則不是這樣用的吧,我看來就是違規的藉口機車車主也可以主張基於信賴原則,我相信沒有人會使出違規無敵大迴轉所以我才逆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