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ex:我檢舉對方闖紅燈,可是明明燈號是綠燈然後說:執法者會判斷不關我的事....當然 你指的責任跟我舉例的責任不太一樣,不過 我的意思是檢舉者當然要有責任分辨是非對錯以及熟讀法規法條勿枉勿縱 沒錯吧! 錯很大好嗎!!如果妳被檢舉闖紅燈,那也要有證據說妳闖紅燈而不是說開單就開單阿!我是沒看過明明是綠燈還被開闖紅燈的單過啦!!有?那警察早被砲到死了還開單?
roywan1971 wrote:台北市要20天......(恕刪) 檢舉者 只要照片、影片 不是偽造輸入的 車號、日期、基本資料 不要打錯開不開單 或是 要開哪一項 違規都不是 檢舉者的責任呀就如 本文的例子:跨越雙黃線超車的檢舉案我一點責任都沒有呀因為我一切合法檢舉,( 影片不是造假 )而且跨越雙黃線超車就是違規,與道路設計一點關係都沒有!至於拿沒有違規的影片去檢舉,只要不是偽造還是沒有責任壓!警察不受理而已!
檢舉,會不會讓人有所警愓?會,那就堅持下去,不會,那更應該堅持下去,每天早上載女兒上學,看到一堆家長載著小孩,為了趕時間(或不趕時間)而違規,那這些小朋友長大後,會不會也學會了違規?我會不會違規? 偶爾貪圖一時之快,也會,但............................................................................歡迎檢舉!! 甘願受罰!!
問個問題之前新聞有播一汽車路邊併排停車,下車買便當。後方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前進請問檢舉這些受阻而變通前進的車輛意義何在?道路設計不可能都沒有問題。不然幹嘛變更?而且劃設道路的人不是每個地方都去會勘,另外師工的場商是外包,劃錯的也時有聽聞。這些所造成的違規陷阱,產生的社會成本已經很多了。若再受到檢舉,勢必更是擾民。檢舉的目的最後是阻礙交通還是讓交通更順暢?
一汽車路邊併排停車,下車買便當。後方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前進請問檢舉這些受阻而變通前進的車輛意義何在?Q 為什麼買個便當就要造成他人危險?沒有並排自私鬼就不用冒險變換車道呀道路設計不可能都沒有問題。不然幹嘛變更?Q 北市有折線型標線(有6成1的人認同)但神車逆向等等有用嗎?而且劃設道路的人不是每個地方都去會勘,另外師工的場商是外包,劃錯的也時有聽聞。這些所造成的違規陷阱,產生的社會成本已經很多了。若再受到檢舉,勢必更是擾民。檢舉的目的最後是阻礙交通還是讓交通更順暢?台灣特色天天都在施工,能使用的路線就夠少,加上一堆自私鬼.神龜不車禍才神奇ps鬼才最近也很多(常人不能理解)高速公路逆向結論用常人理解方法賞一堆學費就會學乖
以前上過道路安全講習的課程上課的教官(交警)有一句話讓我印象特別深刻"如果這個違規你可以承擔所有的風險....那你就違規吧"每每開車在路上想要......時~腦海就會浮現這句話就會讓我立馬打消違規的念頭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