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 for sale wrote:
哪就要看你的地方民情喔
看一下你們哪怎圍員警
相信這裡很多人會幫你上蘋果
最好是講得出做得到
警察不該圍嗎?
檢舉魔人都可以被圍了,為什麼警察不能圍?

敢圍檢舉魔人,那為什麼不連警察一起圍?
不敢圍警察就是懦弱的表現
鄉親們,大家說是吧?

哥圍的不是警察 是體察民情民意
sagadc wrote:
下圖時我這個月初在龍門路的鴨肉羹買麵時臨停被開的,當初也沒看到有員警也沒有勸導疏散騎走,我完全不知道被開單(懷疑是有人檢舉的)
然後上週我家裡收到了一張這樣的罰單,一看2400元耶,天啊
我特地去查了一下這個條例,併排停車,這條例裏頭描述的好像是汽車,我的疑問是,這個條例也適合用在機車嗎? 這樣被開我是否可以去申請抗議反駁呢?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