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2028 wrote:如果有保險想不進法...(恕刪) 現在不是保額夠不夠的問題,而是那些傷者的傷勢是否有值他開口要求的價碼,有些人的傷勢明明就賠個10幾萬就可以解決了,動不動就是百萬起跳的,以為出個車禍受個小傷就可以買房買車了,一堆藉機敲竹槓的,法院一大堆,明明所有費用加休養就保險可以處理的,偏偏就是開個天價,保險公司怎麼可能想要多少就會賠多少的,如果每件車禍都這樣賠,我看那家保險公司不會倒才見鬼咧!大家換個立場想想,如果你是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沒有任何單據佐證,一開口就是要你賠上百萬的賠案,請問你會賠嗎?告他詐欺也沒用,出車禍受傷真的是合法的勒索手段啊!
淘貓 wrote:現在不是保額夠不夠...(恕刪) 呵呵,什麼都用單據來申請理賠?你知道有健保看病都沒多少錢嗎?你知道人會有後遺症嗎?你知道很多受傷醫生都治療不好嗎?你知道很多受傷會造成部位變形或傷疤嗎?下次看誰不順眼,開車撞下去就對了,刑事是過失傷害可罰金,民事用單據;拿刀砍是殺人未遂,被刀砍受傷是不是用單據我就不知道啦單據?你去老美和日本撞看看,那是連喝麥當勞燙到舌頭都賠到脫褲子的地方,所以重罰+高額賠償,開車就會守法,只有鬼島要公平正義,啥都要單據和證明
hockeygene wrote:呵呵,什麼都用單據...(恕刪) 抱歉,這裡是台灣,不要說是保險,就算上了民事庭就是這樣現實,什麼都是要看單據去賠,您跟法官講一堆沒有證據的話,還不如去開一張有用的診斷證明書還勝過千言萬語。也不用說國外如何又如何的,那是國外,這裡是台灣,這裡是台灣,這裡是台灣。您怎麼自己不去美,日去撞看看,為何叫我去撞看看,您是哪裡有問題啊?
是阿,法治國家,但是年輕人一條命約六百萬搞定,父母長輩約400萬搞定,幾百萬給妳我撞死你笑你不敢,撞骨折20萬不接受說那換我撞你笑你不敢,甚至還會有撞殘不如倒車再撞死說法的國家,呵呵其實,我的意思是,很多肇事者,甚至法官,都在看單據,但是很多時候,單據不能呈現一切,一直朝偏少金額去理賠或判決最近我遇到一個例子,30幾歲女生走路被車撞,對方全責,工作一般內勤,右手指骨骨折+手腕骨頭異常凸起(見面手伸出來我馬上看出來的程度)+某角度轉向疼痛,醫生說禿起部分開刀的話手3個月不能動,所以只好忍著手腕外觀凸起的痛苦繼續上班,跟肇事者總計要求10萬且都有單據,當然,不出我所料,肇事者又靠夭說太多,獅子大開口請問以上兩位,如果你是家人、女友、太太,10萬10萬10萬,很多嗎?要不要開刀?開刀沒工作要吃飯交卡費吧?開完刀老闆笑著迎接你回去上班?不開刀,畸形難看甚至可能有後遺症一輩子?我跟他說如果是我,我會要30萬,30萬在你們看法豈不是恐龍張大口?中樂透?以上兩位認同單據為王,應該都是撞人那方吧?等以後自己或家人被撞,請再來這樓告訴我你還是認同單據為王,我給你按個讚開這篇的人,初判全責,又說擦傷+獅子大開口,我還想聽聽對方說法勒
hockeygene wrote:是阿,法治國家,但...(恕刪) 您講的就是這樣,撞傷不如直接撞死,死的行情價就是這樣,幾百萬一條命,被撞成植物人半死不活的,就是用國人平均壽命去算再加上後續醫療費用,包準賠到哭.台灣的車禍就是這生態,反正撞人的會怕對方敲詐亂開價,被撞的會怕對方不聞不問,誠意不夠.反正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金額,最後就是給民事庭判,最公平,最正義.有診斷證明書,有單據,是在當次車禍所造成的,該給的,法官一毛都不會少給,再依雙方肇責比例去算,司法院的法律資料檢索系統一堆民事判決案例可以查.但就算要到想要的金額,對方沒錢賠,也是拿到一張債權證明而已.一切只是浮雲~~
hockeygene wrote:是阿,法治國家,但...(恕刪) 你是鐵了心只看一個面向所以才會有這些疑問就拿你的例子來說吧撞成這樣,有醫生單據,法官根本不會只判賠十萬甚至會超過30萬光術後復原的醫療看護、工作損失、最新的微創療法、新型止痛藥身體的疤痕去除、精神撫慰只要有單據,都會判賠沒單據,就只有十萬單據,不重要嗎?沒單據,就會像你憑感覺喊話,拿到還是不夠,拿不到就喊法律有問題台灣法律有問題的一大堆,起碼在傷害這塊,規則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