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理解原先「路肩」的用途嗎?不就是供緊急使用(救護或故障臨停)之前不限往出口開放路肩,結果路肩一樣變成停車場現在限制要駛離出口的小車才能使用可以維持路肩的流動性和功能至於紓解車流應該朝其他限制性的方式去執行而不是將原本3線道的道路設計當作4線道用alvintw wrote:我理解沒有往出口的車輛走路肩目前是違法的,但是其實樓主可以想想看這樣真的有達到紓解車潮的功用嗎?有些路肩開放長達10公里,真的要往出口的車子根本沒有這麼多.
atlaswu wrote:您有理解原先「路肩...(恕刪) 真的守法走路肩下交流道就會不塞嗎?你早上去看看國一北上竹北交流道看看。大家確實都走路肩,也都乖乖的下交流道。但是...........走路肩的一直要切到左側出口,結果一堆路肩車塞的滿滿的.遇到這種才真是森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