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維修報價算便宜還是貴?



事主的車賣掉都還不夠賠...

記得要保意外險啊~



史伯特 wrote:
1、私人停車場發生車禍,警方是不會以交通事故處理,而是以一般財務毀損處理。
2、責任歸屬要由請求一方舉證。
3、財務毀損只能由對方提告,因不屬於交通事故範圍,所以保險公司無權提告。
4、私人停車場車禍警方不會給交通事故裁決書,責任歸屬只能由法院判決。





.........

有圖有真相。這警方不就處理了嗎???(這藍警員的字真TMD好看,叔叔有練過)

警方當然要受理,不然後續怎麼找保險公司處理???

還有交警受理案件開出上面的[交通事故登記聯單]30日後,

可以向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這張沒有法律效力,只是闡明事故發生的經過與現場圖。

交通事件裁決書,是要花3000大洋,向交通事件裁決所提出申請。

交警沒有權力"裁決"事故兩造的責任..Orz!!

還有,事故的責任歸屬也不是法官來判,OK?

法官只是依照[交通事件裁決書]內的責任歸屬比例,

來判決事故兩造的請求損害金額合不合理。

懂???



jht56789 wrote:
事主的車賣掉都還不夠...(恕刪)


不會啦,這代的小佛還有個10多萬的價格。

再說,對金額不能接受,還是可以上調解委員會跟法院。

跟賓士車主的保險公司慢慢打民事官司。

4年的車,零件折舊下來。大約可以打個7-8折吧。
leoliu009 wrote:
............(恕刪)

你自己看
我不想跟你爭論
還有你自己也可以去google,資料一推
停車場車禍
原廠報價都設定好了,請問你跟誰灰 要不要去告消保官台灣的亂,就是一堆人自以爲是的
abcpanadol wrote:


怪了! 為何懷疑...(恕刪)


換言之,今天若不是車主有保險自行先出險,那不就等你的托到天荒地老~~~~~~,你會先付嗎?我認為遇到這種惡劣的人,就是把拖的時間精神全算清楚 再能避勉惡性循環
zz1zzz wrote:




不是我拖拖拉...(恕刪)



ALIMAWA wrote:
這個程序不對吧?不...(恕刪)


如果後車車主有保車體險
是不用跟前車主協商的
保險公司幫他出修車的錢
之後保險公司再直接找前車主索賠吧

沒聽過你撞我的車
我還得經過你同意才能修車的道理…
brad168c wrote:
原廠報價都設定好了...(恕刪)原廠報價都設定好了,


標準捧LP, 原廠講怎樣就怎樣, 不能懷疑, 懷疑就是灰,

可憐, 被強姦久了, 變成理所當然

----

舉個例子吧! 看台灣人多大小眼,
碰到雙逼, 大家不敢嫌貴,
機車維修, 大家嫌貴, 這有道理嗎?

肇事被當盤子?挨撞機車維修估價4萬3 幾乎可買一台新的…
voodoo0406 wrote:
用一個極端一點的例子,
假設賓士車主被撞了, 把全車都修了一輪, 帳都算在前車身上, 那這樣也要前車照單全收嗎??


沒人叫你照單全收啊,
我車後面被撞,我高興全車維修+鈑烤,你管得著嗎?
修理是一回事,賠償又是另一回事。

生活上,朋友請我去大賣場幫他買個東西100元,
我高興連我自己買的東西一起結帳,總計1萬元,不行嗎?
最後我拿1萬元的發票給朋友請款100元,不行嗎?

撞了別人的車,不是也有拍照,擔心外表看不到的維修不知道合不合理,
就主動一點時時關心對方,對方也沒說不讓你到車廠看,
對方急用車,還得等你同意才能修復,
我高興先修復,再來談賠償,又沒一定要你全吞,也沒要你先付錢,你要感謝他才是,
講白了,車主(或保險公司)先付錢還不知道能不能收回,多久能收回。
abcpanadol wrote:
怎麼一堆人鼓勵保險, 而不是檢視車商有無趁火打劫,


為什麼要檢視車商有無趁火打劫?

車主無肇責送修,車商估價,保險公司同意後修復,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這全是不同的事情,何必要混在一起討論?

車商高興估高價,保險公司就會同意?
保險公司同意後,肇事方就會乖乖付錢?

保險公司(或車主)拿不到足額的賠償,損失的是保險公司(或車主),
保險公司(或車主)高興做盤子,也沒逼肇事方做盤子,
要檢視車商有無趁火打劫,也是保險公司(或車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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