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烏鴉 wrote:今天上班的時候,在路...(恕刪) 巷子內開太快了。這肇事責任再明顯也不過了。對方是硬生生地被撞下去,看不出對方有肇事責任。能早點和解就想辦法解決吧。對方要是有上M01, 或是有稍微懂的朋友。一定知道該怎麼做。開車再怎麼樣都要小心機車。一有人受傷,就不是錢能解決,一般保險公司也幫不了你。最近也有朋友開車與機車碰撞。當下只是擦傷,對方看到朋友的名車還很緊張。怕賠不起。結果隔了一天,對方有稍為懂的朋友指點。情勢馬上急轉直下。
就算已經被砲到體無完膚我還是忍不住要跟著砲一下光看前面的部分就已經覺得會出事果然後來出事巷子裡就開那麼快你有沒有把別人的死活看在眼裡?如果有小孩突然衝出來你來得及反應嗎?小孩是要管好沒錯,但你自己也要管好自己
阿阿辰 wrote:應該是全責了都沒在...(恕刪) 撞到還沒煞車!!光這點我就建議開版的不要提供行車紀錄器了....不然我是對方鐵定咬定他要謀殺真的是有夠三寶的至於理賠金額就給保險公司去談吧,對方如果有人指點這個50萬以內都有可能(因為不知道傷勢)你不爽這金額也可以跟他上法院吃個過失傷害,然後無止盡的上法院開完刑事,還有民事
基隆烏鴉 wrote:今天上班的時候,在...(恕刪) 保險公司會分配理賠員給你你可以直接問理賠員進度至於你的車和他的車你的車應該直接開去原廠車車體險維修 (或不修)他的車應先去機車行報價 (暫時不可修理,須等保險公司同意他才能修車)至於醫藥費都是先由他支付,等他整個療程做完正常會開出無法上班,及醫藥費,交通費等等這都是他自己要跟保險公司請款,你不需要做任何事通常第三責任險 會依照事比例理賠也就是他開的條件保險公司會打折扣如果對方開不合理,保險公司也會砍價因為有人受傷算刑事責任,如果保險公司不接受對方的價錢對方可以對你提出傷害告訴,到時你就要上法院當然可以不出庭或請保險公司代理通常都是詐騙集團或是真的傷的很嚴重會走到這步另外期間他有跟你拿醫藥費,你不需要給他任何一毛錢建議醫院探望可以包個紅包不用太多,2~3千就夠了
基隆烏鴉 wrote:今天上班的時候,在路...(恕刪) 原來一堆人看到"讓"字就認為樓主支道車是全責...恩..這觀念跟我之前還沒申請車鑑前滿像的...等後來看到車鑑報告之後才整個傻眼...原來台灣的交通法規只認為 無號誌路口 無論幹道或是支道 雙方駕駛都有責任盡量避免事故發生...所以此事故: 支道車未禮讓是主因..但幹道車未注意則會是次因 ..肇責比大概就是7比3吧! 但因只有對方單方受傷..樓主肇責又比較大..建議應拿出誠意好好跟對方和解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