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路走多早晚遇到鬼我天天開車卻不曾遇到這樣的鳥事因為我違規的機率很低吧我一直在等人檢舉我這樣我才有動力天天把行車記錄器的記憶卡拔下來檢舉他人真的不誇張每天都會有人闖紅燈.不打方向燈.行駛路肩.越雙白線.甚至從外側左轉之類的
Sammama wrote:不要妄想用正常思維邏輯跟魔人溝通因為你會得到判決書、法條跟奇怪的回答...(恕刪) 連法條在那邊都不遵守,我也不知道你要爭甚麼? 笑死那大家以後通通往路口塞就好了,只要紅燈還沒亮,往前塞就對了寶島變印度,指日可待 人家印度現在也是準備成為先進國家呢
a110110112 wrote:看到102樓為止,只有55樓的並排停車必檢舉寫的比較客觀 感謝。至於交通違規的歷史判決,一模一樣的違規情況、路上條件,法庭上沒有義務要採用過去的判例,套用判決書上之說法,就是:至於被告所指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06年度交字第30號行政訴訟判決認定:「長時間」以單手駕駛機車應該當道交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之違規行為云云,惟此要屬該法院個案所為判決,尚不得拘束本院。以上判決書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7年度交字第226號
yan886123 wrote:夜路走多早晚遇到鬼...(恕刪) 或許你根本不住都會區根本無法體會甚麼叫做從綠燈等到紅燈對向車不曾少過讓你有機會左轉或迴轉這種困擾吧如果我也住台東屏東這些地方, 我也跟你說我不會有這種問題因為根本沒有一個路口會有對向車多到轉不過去這種事前一頁就有人回文說他轉過去也被開過,停在原地也被開過所以轉與不轉運氣不好都會被開所以還真的想請問官員到底這種你們又不設左轉燈的要人家怎麼轉?如果是我應該會選擇停在原地吧因為停在原地應該是被開越線應該比較便宜
照樓主的邏輯,只要綠燈過了停止線,就算前方有車流量阻擋,因前方轉換紅燈停在機車待轉格內,也可以無視前方紅燈,任意左,右轉甚至直行嚕!神邏輯正確應該判斷前方綠燈阻擋過不去,應在停止線後等待.闖紅燈就乖乖繳錢吧!
支持樓主申訴,佔個位子等待樓主結果!其實只要政府規劃道路及號誌時,每個路口都考量到左轉號誌,基本上根本就不用重複這種奇怪的爭議,講白了,這個就是陷人於罪的陷阱。#就算這個案例樓主申訴成功,也不代表以後這樣做就不會被罰#加個左轉燈有這麼困難嗎
madachen2 wrote:正確應該判斷前方綠燈阻擋過不去,應在停止線後等待.闖紅燈就乖乖繳錢吧! 真的應該這樣除了可以享受後方被堵住車輛駕駛的喇叭和樵聲,有裝後方行車紀錄器 的話,還能享受檢舉後方車輛違規跨越雙白線一舉兩得...願各位大大開車時都不要被這種車輛堵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