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開慢擋在中線的龜們~您是否知道中線是大型車的超車道?

法規對辯才無礙的律師而言是吃飯的利器,
對於依法規解釋行為合理化的討論不勝枚舉
僅提出個人的用路心得:以比例而言,
大車的用路道德較好,超完慢車就切回外線
超車前後禮貌較好,超車前會警示,如有禮讓會以燈號感謝
小車隨性者多,體積小應變快故不會注意到的盲點反而多
中線車如真的不想加速,在狀況允許下暫時閃進內線又何妨
人總會有趕時間的時候,也有需要人諒解的時候
兩光小子,不再串改別人的引文好嗎? 偽裝技巧差算了,不要連引文都要串改。

不要借機會用引言混謠視聽。


反正我的時速已100~110 不在超車的內車道,我是不會讓,你自已慢慢鑽,說破了嘴也一樣! 台灣是『限速高速公路』,不是『無限速高速公路』,我已達最高限速 不在超車的內車道沒必要讓你。

等到台灣高速公路是無限速,超速爆走我讓你,搞不好我開的更快!你比我快我讓你,但台灣有法定限速,我已達到,無必要讓,你氣到跳腳、頭撞牆也沒用 。

我已達限速且不在內車道,要嘛!!你自已變換車道,別把變換車道的責任要別人擔!! 你超速我就要變車道讓你,全天下的大笑話,連變換車道都要推給別人,道德如此高的開車理論法,我真的比不上。

在重申一遍,台灣不是無限速高速公路的國家,達到法定限速不在內車道,不需要讓!!你要超,自已變換車道。


我的原始發言:
NewPower wrote:
趕快報警哦!!!

快來抓哦!! 等你哦!!

有些說自已常上高速公路,自已是貨車司機,一星期七天天天上網留言,還都是上班時間哦!! 好閒哦!

謊稱自已是貨車司機都不臉紅,看留言時間也知道是騙人的。這麼閒的工作,也介紹一下嘛! 這麼多上網時間!!

常常上網路高速公路是真,假稱常常上國道,就別鬧了吧!貨運不是趕時間,都趕到網路上來了。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NewPower wrote:
兩光小子,不再串改別...(恕刪)


怎麼~~你會用語法別人不會用

這你也要挑毛病?

就這樣的問題你也要說我混淆視聽

是你有問題還是我智障?

人不能犯錯嗎?

而且我前面說得很清楚~要超速撞死也是他家的事

愛讓不讓隨便你

你連一點點聆聽的雅量都沒有?
NewPower wrote:
兩光小子,不再串改別人的引文好嗎? 偽裝技巧差算了,不要連引文都要串改。

不要借機會用引言混謠視聽。...(恕刪)



題外話:

原來兩光小子你一直(再)穿改別人引言唷

外加偽裝?



NewPower大哥:
為什麼你還是不懂這篇的討論阿

這篇是說當有三個車道的時候

當外車道有慢車時

大車只能用外二車道超車

但是外二車道又跟小車的內二車道指的是同一條

大車希望小車回給他超車的機會

小車又認為這又不是小車的超車車道

所以我只要不違規不佔據超車車道

我管你大車想怎麼超車就請靠本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不知道這些堅持不讓車的人到底怎麼想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寫的這麼清楚
這些人都沒看懂嗎?

為什麼會塞車?
就是些不肯讓的人造成的
記性不好,沒辨法記住每個人的帳號是好人還是道德魔人。

高速公路那麼大條,超車沒那麼難!如果車多到你無法超車,那全高速公路車速也就不快了,代表大家都在塞,就不要為了趕時間而鑽車,我要講的就這麼簡單。

而且,高速公路鑽車的一堆,我無法認同在再出一條超車道。因為台灣的汽車在高速公路並不守法,就算內車道沒車,還是有一堆人在中間鑽車,真的很奇怪的現像。

vvvyyy wrote:
題外話: 原來兩光小...(恕刪)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你的法條是在限速之下,如果你超速而超車,難到也要拿此法跟法官說因為第 47 條我超車所以超速,不超速無法超車,因此可以消單?

如果是這樣把案例提供出來,謝謝,讓我們大家可以消單,功德一件。


台灣不是無限速國家,以最高限速行駛非在超車道,不需要讓超速者通過。


yenshiang wrote: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不知道這些堅持不讓車的人到底怎麼想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寫的這麼清楚
這些人都沒看懂嗎?

為什麼會塞車?
就是些不肯讓的人造成的 ...(恕刪)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vvvyyy wrote:
題外話: 原來兩光小...(恕刪)


看不下去了
某些人可能不知道我們在討論的重點..超車?超速?龜車?..!@#$%
不要理他好了,一下又扯到他人職業如何,未免太過自我些.
以個人之前雪隧未通,常開北宜及蘇花&國道這些路段,常開高速高路的人,應該知道大車司機還比一些小車來的有品,
例子剛已有網友說過如:大車要從外線轉中線超車,但前方有慢車無法超過時,見後方來車以較快速度接近,通常他們會退回外線.在北宜蘇花上若有位置可讓後面小車前進,他們也通常會讓,超車後我也會打雙黃燈謝謝他們.

不以偏概全,所以說也是有例外的,不過以開文樓主所言我覺得在合理何法狀況下中線車加個速或加速轉至內線(前提是若前方仍有安全車距或內線沒車可進去的狀況下),也還好吧....

很多事情都很主觀,常上來看到這種爭論文,覺得世界上還真的什麼人都有呢....



那為什麼有人就是不敢承認已達最高速限,可以合理行駛呢?不需要讓車道呢?你們在害怕什麼? 

承認已達最高速限且非在超車道,有合法使用權不就得了,想要以偏蓋全,就別偽了,如果承認我就沒有理由說什麼!不是嗎?

既然達到最高速限的車子,你要超車,你自已換道,很正常啊!為什麼不敢認同????不就是為了自已的利益,說不出口,扯那麼多有什麼用。

怎篇文章那麼長,就不是敢承認已達最高速限且非在超車道,有合法使用權,怎麼讓人相信你們的道德?你們的情操和目的。



心虛說不出口對吧!說出來,我就沒理由扯下去,這麼簡單,何必這麼複雜。

spider hsieh wrote:
看不下去了某些人可能...(恕刪)
( http://home.anet.net.tw/newpower/sos/index.html )交通部信箱(motceyes@motc.gov.tw)
NewPower wrote:
那為什麼有人就是不敢承認已達最高速限,可以合理行駛呢?不需要讓車道呢?你們在害怕什麼? 

承認已達最高速限且非在超車道,有合法使用權不就得了,想要以偏蓋全,就別偽了,如果承認我就沒有理由說什麼!不是嗎?

既然達到最高速限的車子,你要超車,你自已換道,很正常啊!為什麼不敢認同????不就是為了自已的利益,說不出口,扯那麼多有什麼用。

怎篇文章那麼長,就不是敢承認已達最高速限且非在超車道,有合法使用權,怎麼讓人相信你們的道德?你們的情操和目的。


說得好~

不過這位大哥~你有沒有看我的50篇寫什麼?

恩~很好的結論~

可能是我標題沒說清楚吧

中線龜車指的是低於最高限速的車~

要是慢車道110 中線也是110~

這種狀態我也沒有啥權利跑去中線閃大燈~乖乖在慢車道開

要是慢車道有慢車~中線的跟他並行這樣才是所謂的龜車(以我個人眼光來看)

這種情況我才會用"喇叭"提醒一下~


我有說過你開110我還要你閃開讓道嗎?

比較會混淆視聽的是誰?我想大家都知道

郎咧工當哩咧工塞

拜這位NewPower大哥所賜~我會語法了

原來話虎爛也能學到東西真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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