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chang032 wrote:他開那車 會繳不起罰單?? 不一定喔..30年前專門欠錢跑路的都是開積架..那時一台積架四百多萬可以買台北市房子!Jichang032 wrote:樓主 明明就講得很清楚理論上 號誌是連動的 前一個號誌是黃燈 樓主的理論有經過科學認證嗎?固定測速照相機是有經過檢測認證的!Jichang032 wrote:他提供的兩張照片 都不能證明 紅燈時還沒越線 108樓已經打你臉了..一張紅燈25秒照片..一張紅燈26秒照片..比闖黃燈還惡劣!
就樓主的問題回覆如下:問題1:固定超速闖紅燈設備現在多以越線雷射裝置偵測,除非是空殼,要不然最好不要挑戰他,以台灣的裁罰標準,在圓形紅燈狀態下,前輪已過停止線,但是後輪未過停止線,而駕駛人繼續行駛伸越路口,那麼依舊是算闖紅燈.就物理而言:您的照片中看來後輪與停止線的距離十分接近,所以如果您想主張您的後輪是在黃燈狀態下越過停止線,那樣的可能性極低,您也可以自行計算兩張照片相近車速下,您的車體移動距離與秒速,再去判斷您後輪與停止線之間的距離是否有可能為黃燈與紅燈轉變的空擋!就法理而言:您有權利向監理所或裁決處提出違規申訴,網路線上申訴也很便捷,但是這個步驟基本上只是兩個個公家機關文書往來的行政流程,除非有明顯誤判事證,要不然駕駛人申訴的成率極低,唯一用處應該就是申訴後您的罰款可以因此延後繳納!或是為您開啟法院行政訴訟之路,至於行政訴訟,同理,除非您有明顯誤判事證,否則法官同樣會以警方裁罰此次交通違規是否有明顯錯誤的角度去做判斷,而非採納您的自行推論與說明,也別想從法條上翻案,因為行政訴訟法官幾乎天天都在審理同類案件,法官對於駕駛人所說各式理由,早已見怪不怪,警方代表與法官也都有一定的默契,因此一般交通違規的翻案機率同樣很低.以上,凡事都有例外,不代表所有駕駛人只能放棄.問題2:違規線上查詢更新一般來說來說在兩週內一定會有資料!除非是警方接到民眾檢舉後再逕行舉發,才可能拖延到1個月.問題3:闖紅燈就是記3點,沒有所謂固定式不計點,如果半年內集滿6點吊扣駕照1個月,(半年的區分,以每年6/30來區分上下半年)(以上回覆如有錯誤,還請網友提供指教更正)違規很惹人厭,但是樓主是上來問問題的,不是上來找人公審的,每個人都有失誤的時候,能從錯誤中學習經驗就好.
ProudofSONE wrote:.....但因為罰單上的照片都是四輪已過線的情況,再加上照片中前方路口的號誌燈看起來也還是黃燈,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我在黃燈通過時,剛好轉為紅燈 不用瞎猜啊,你有裝行車紀錄器嗎?看一下影片就知道了。==============啥咪?檔案被蓋掉了?那就.....2700 可能要準備好。
看海遊子 wrote:避免加收逾期罰單,請(恕刪) 繳納期限內申訴..罰單逾期不會有逾期的罰金這我行政訴訟耗時半年之久逾期五個多月都沒收到逾期的罰款有一派的人是先行繳納等打完行政訴訟勝訴在一併退回罰金我則是沒繳只繳300元訴訟費用勝訴的時候再去敗訴的監理所領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