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ManCcC wrote:
不用幻想那種世界假設...(恕刪)
車禍看起來像是意外,實際上確是意料中的事,就像你的車子要定期保養,車禍的修理費用,實際上也是持有成本的一個必要費用,自己的必要費用,轉嫁給不幸剛好在你身邊的人,完全沒道理。自己的工作收益,營業損失也是一樣。
不要把車禍當成是雙方的問題,車禍是你和公路局的問題,你的車壞了要跟公路局求償,求償的額度,看你每年繳給公路局多少來決定,同一CC數的車子,繳一樣多的錢,一樣多的過路費,超跑有什麼臉要更多的賠償。
就像法律規定孕婦福利很大的部分需要現任的僱主承擔一樣,那怕是剛到職的,完全不合理。孕婦是國家的責任,國家定個法條甩鍋給雇主。
可是法律就是訂這樣,永遠爭議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