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得 wrote:逃逸及過失傷害,並表示因未領有駕照開車肇事,他心生緊張才離開現場。致於肇事車輛經鑑識人員採證後,未發現違禁物品。全案訊後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無照駕駛」及「肇事致人傷逃逸」等三項違規事實製單舉發,另依「肇事逃逸公共危險」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 家人繳完錢緩刑免關~然後就沒事了回去再吵要換車大概是這樣吧
我相信還有一些二手C300,雙B,歐洲日本美國名車,等等二手車的車主是這樣的。(更有一些全新的)因為常看到這些車主都很年輕。如果不是富二代,那就是他把能動用的錢(含貸款),都壓在這些負資產上了。我身邊有這樣的例子,以機率推估全台灣應該還有不少例子正在進行中。還有錢更少的,也都壓在哀鳳、名牌包、重機等等奢侈品上面。真的奉勸20~30歲的年輕人,這樓的例子就是最好現代警世案例,好好想想吧!!
Speed Wick wrote:坦承犯行,勇於承擔!!加油,將來可以選立法委員!! (恕刪) 蠻悲哀的, 這是台灣的現況, 意識型態凌駕一切台灣價值對了, 其他的道德都不重要了,鼓勵年輕人充飽台灣價值, 其他犯錯都是可以被原諒, 鼓勵鬥爭不同立場的人, 說謊也沒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