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重機時速真的170,賓士駕駛會看不到?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
MLB投手最快球速記(恕刪)
1.慢車道的車輛擋住雙方視線
2.重機速度太快,雙方都來不及反應
因該反過來說機車不是最靈活可以閃車的,怎麼機車沒閃還撞過去的,可以鑽車縫可以壓車怎麼還沒閃過去,是不是沒在專心騎車,沒看迴轉道是否有人使用,跟同夥在競速還是聊天?
蔡x翰想你1235monkey猴子
wadashi wrote:
重機騎超過時速170(恕刪)


第一 A住死角

第二 速度太快,左看時沒車,前進時已經被撞到了
你連影片都看不懂?台灣重機騎士腦子堪憂阿
不怪你護航
前面就一台休旅車擋住視線了
你是要反應啥?
你沒看重機煞車燈沒亮,地上連煞車痕都沒有嗎?
騎重機騎這麼快找死還討拍???
算了不過已經死了,大快人心

反過來說他如果今天騎這麼快撞死人勒???
你是不是又要說對方為什麼不閃開了???
路人應注意未注意了?

就說騎重機的都XX了


千萬不要把電影當真....真心不騙
那請問重機為什麼沒有看到正在轉彎的車子?
期待您超越他
騎個200!
轉彎的車子就算有喵到重機,請問有誰會知道重機的時速是170?如果是70會不會車子早就過彎了,機車都還沒到!
投手投球時去剛好有個人從打者眼前跑過去,那你覺得打者有辦法看清楚來得及反應嗎?
不是看不到重機 而是不知道重機騎士 時速170

假設當賓士駕駛看到重機騎士,當下也是看到重機騎士而已
但是賓士駕駛不知道 重機騎士時速170以上
因為已經超乎常人範圍了


話說不少人都護航重機騎士耶
明明嚴重超速就是公共危險罪


法條都寫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以上。 (嚴重超速)
sweetmelody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所以閻王執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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