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1008 wrote:現在的燈技術進步,交(恕刪) 這樣的設計不錯。題外話:左轉專用道應該在前一路口就要告知用路人,我常常在不熟的環境走著走著就誤入左轉專用道,因為前幾個路口都只能直行。這時大多數人會驚慌(用詞稍稍誇張點)而變換車道,有可能發生車禍、有可能造成交通混亂、也有可能跨越雙白線造成違規,當已經進入是雙白線區域,按法規就是走錯也是要左轉,我相信大多數人會違規誇越雙白線變換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