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轎車撞母女行人 3歲女童送醫不治

laruk.tw wrote:
我的感覺這兩三年來看...(恕刪)

其實台灣駕訓班真的都有教 考試也有考
只是近幾年是不是變了我不知道
因為我汽車機車都是18歲考的我40了...
號誌 路標 路口查看再通 超車要左側...等
只是大部分人考完 這些就瞬間在腦海中刪除了
可能台灣太民主了 上車後他們就用他想要的習慣來開車
被罰或是不方便就揪團吵看看能不能修法讓他更習慣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越來越覺得自己堪稱模範三寶
知道自己很寶
所以有駕照也不開車
靠大眾交通和腿
懷孕時有必要就坐計程車

很多三寶最恐怖的地方是不知道自己寶
或者不認為自己寶
腦子空空滑手機
大家可以去看看動保法的罰則

比交通罰則重多了

動不動罰你個 二萬, 二百萬或兩年有期徒刑

台灣人命真的不如狗嗎????

kaoru4f
在臺灣是這樣沒錯啊![口哨]
北台灣第一巴圖魯
[大哭][大哭][大哭]
諸葛小花 wrote:
其實台灣駕訓班真的都有教 考試也有考
只是近幾年是不是變了我不知道
因為我汽車機車都是18歲考的我40了...
號誌 路標 路口查看再通 超車要左側...等
只是大部分人考完 這些就瞬間在腦海中刪除了

對的,考試前,每人都在讀法規,考試也都有考
這幾年很少看到交通警察埋伏取締,如有違規,很多情況都是勸導,要測速照相還要先掛牌提前宣告執法,造成僥倖心理增加
美國警察最愛埋伏,而且躲在「停車再開」標誌附近或是人行道附近,一不小心就會冒出來
德國的測速照相機是偽裝的,大多是偽裝成路邊的垃圾桶,也不會預告。
kaoru4f
高等白人講求科學,用對的方法預防問題發生,而臺灣人喜歡用鄉愿的方法處理,所以一直在製造問題並不斷循環。
看海成花
別國也會預告好嗎…日本超速照相機也有規定幾百公尺前要有告示
lwamp wrote: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一位住在台灣的外籍youtuber這樣說
台灣根本殺人樂園
用刀槍殺人不用償命
開車殺人更是沒事

罪犯樂園
殺人者的天堂!!!!
laruk.tw wrote:
我觀察到日本人開車的習慣是,在要開過路口前就已經在盯著路口兩旁有沒有路人了.
這是我後來幾次搭計程車有注意到日本司機的習慣.

日本警察抓不禮讓行人抓很嚴,這些習慣都是罰出來的
davis0725
歐洲更嚴!不信去歐洲騎車在路口刷行人試試
alwayslee wrote:
"不停讓行人的取締基準究竟為何?據《中央社》報導,警政署解釋,如果路口無人指揮,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的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約斑馬線的3個枕木紋),就會被視為違法進行取締。"
這種解釋真是讓人無言
我就他媽過個馬路還要算斑馬線枕木紋

其實警察完整的說法不是這樣
而是,只要行人要穿越,就都該停讓,開罰標準是距離行人的行進方向小於3公尺(約斑馬線的3個枕木紋)
jxv wrote:
對的,考試前,每人都...(恕刪)


罰金定的再怎麼高,沒人抓就是形同虛設
jxv
simonc220 wrote:
大家可以去看看動保法...(恕刪)
還好啦
開車撞人 酒駕 罰更少
私菸 囤房 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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