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
有些人的想法就是車子讓我是應該,因為法律有規定,而在斑馬線滑手機是正常,因為法律沒寫到
然後被撞到就通通說就是駕駛不守法的錯,因為駕駛守法就不會撞到我
這種心態就是把自己生命交到別人手上,然後完全不覺得自己也該為自己的生命負點什麼責任
硬要抓著死板的法律,駕駛有錯,這當然毋庸置疑
那撇開法律不說,說尊重生命好了,斑馬線上分心滑手機,這是正視.珍惜自己生命的表現嗎?難道自己真的都不需要負點責任?還是說一定要立個法提醒?
駕駛本就該讓他 綠燈斑馬線我想不到駕駛不讓的理由
被撞是真的駕駛的錯 因為不守法導致他撞到人
我自己過馬路是會看的 因為太多搶快駕駛
你自己開車停讓行人就懂我在說啥
按喇叭的按喇叭 超車的超車 我當行人就是堤防這些人
但這個理論上是不應該出現的
只是台灣長期有車路權比行人大才導致行人習慣做這件事
我不鼓勵大家滑手機綠燈過斑馬線
但我也不能說他這樣不行
因為他滑手機過斑馬線當下該注意的並不是我是否會去撞他
是該注意道路有無障礙物 是否走歪撞到停紅燈車輛
是否跟對面一樣滑手機的行人面對面衝撞
也因為如此 我才一直覺得很神奇
怎會有一直覺得滑手機分心是對自己生命不重視?
駕駛守法的情況下滑手機會因為行人撞行人死亡?
會因為撞到等紅燈的車輛 車輛駕駛跟自己死亡?
不就是駕駛不尊重你的生命撞上去你才死亡嗎 誰對誰錯很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