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斑馬線會被檢討,只好踩上違停仔了!

是解氣,但仍然是違法的,還是不要踏上去,除非斑馬線畫在引擎蓋上面。



沒看過這麼帶種的,
就像走在平地一樣啊,
衝突地點: 台北市延吉街 70 巷
這種新聞,懂的人就知道這種俗辣只會選車踩而已

違停就檢舉叫警察或是吵架都可以
損毀財物那只好先報警抓你
汽車駕駛要記取教訓
別再不知羞恥違停啦
觀感很差餒~~~
兩邊都有問題~

一個頂多收違停罰單(沒人說違停是對的)
一個得賠償擋風玻璃跟板金
看誰賠得多~誰就吃虧
感覺踩車的人比較吃虧~

想凹腳扭傷~沒人叫你踩車頂跳車阿
而且影片跳下來~還可以正常走路~~

如果今天踩的是雙B.特斯拉(整片的)~價格應該不斐
要踩之前應該有看廠牌
hjfrank wrote:
不走斑馬線會被檢討,只好踩上違停仔了!


爽快

回來這邊再幫樓主加5分!
葉梓楓
爽5
踩踏 斑馬線上面的 違停汽車
把 汽車 鐵板 踩凹
不會有毀損罪的
毀損罪的要件
是 物體 毀壞至無法修復
才構成毀損罪
翻成白話 就是
踩踏後 要使 汽車 毀壞至 報廢狀態
才構成毀損罪
鐵板 被 踩凹 哪需要 送去報廢?
找車廠 扳修回來 就解決了
刑法毀損罪 不可能成立
頂多 告 民事 損害賠償
但 民事 損害賠償 也不會 全賠
因為 汽車 違規在先
民法 叫做 "與有過失"
就是 汽車 違法在先 自己也有過失
所以 扳修費用 踩踏者 也不會 全賠
葉梓楓
真5
. wrote:
就這樣直接踩引擎蓋過去,
帥呆了!


爽快 5推
台灣社會
就是要 多一點 這樣
正義之士
葉梓楓
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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