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0170 wrote:人都死了,討論誰對誰錯有用嗎?我是行人就是不會剩一半還走斑馬線,我是機車就要減速通過路口PS.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上三寶,我不想沒命更不想賠錢 蛤?!百年後嗎??影/新莊婦人走斑馬線趁剛變燈衝刺 被撞斷腿再加罰闖紅燈
george306 wrote:2. 各種用路人的素質堪虞 (駕照像是用換的) 用路人用路人,只要用到路就是用路人腳踏車、電動車、輕機重機大重、小自小貨、大巴大貨、特殊車輛還有!! 行人!!!!!! 斑馬線是畫在馬路上,這段是跟動力車輛共用的所以行人教育也要做好再以這個案例而言,中間是橋墩對吧在中間等一下不行嗎,我的話來不及一定放棄通過過一半變燈會先停著,就算就算要闖紅燈... 也要注意車輛吧家人一直給我一個概念 "對方錯是對方錯啊... 痛的是你啊... "我是真心覺得要提高行人闖紅燈的罰則然後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也要負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