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走一半變燈號,被機車衝撞,頭部撞地倒下不起

sundorys
我比較好奇這樣責任算誰的? 警察開他闖紅燈沒爭議,但撞到了是誰要負責才是最大問題
george306 wrote:
2. 各種用路人的素質堪虞 (駕照像是用換的)


用路人用路人,只要用到路就是用路人
腳踏車、電動車、輕機重機大重、小自小貨、大巴大貨、特殊車輛
還有!! 行人!!!!!! 斑馬線是畫在馬路上,這段是跟動力車輛共用的
所以行人教育也要做好
再以這個案例而言,中間是橋墩對吧
在中間等一下不行嗎,我的話來不及一定放棄通過
過一半變燈會先停著,就算就算要闖紅燈... 也要注意車輛吧
家人一直給我一個概念 "對方錯是對方錯啊... 痛的是你啊... "

我是真心覺得要提高行人闖紅燈的罰則
然後造成其他用路人傷亡也要負責任的
To樓上
行人又沒有狗牌 警察得現行才能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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