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csshvci wrote:
哈哈哈哈~又開始錯...(恕刪)


1.哈~~看到您這樣,不要說是同情了,甚至還覺得有點可憐
犯了錯不打緊,不要不承認還想辦法硬凹啊~
就算一個案子 甲選a來判 乙選b來判 "並不能證明甲看到的a和乙看到的a不同" 不是嗎? XD
其他人來看他們兩個的判決結果,就是不一樣
一個選a判,一個選b判
連這都分不出來,真的只有悲哀啊~
不要說邏輯了,連基本的...唉~

2.我所貼得法條上面,完全沒有字樣表示針對檢舉案件可以自行決定啊~
這一直是您在說可以這麼選擇,但卻始終沒有拿出真實案例證明有此選擇啊~
還是從頭到尾只是您自己覺得警察可以這麼選擇,只是從來沒有人選擇這樣過?

3.可能,就是不一定不懂嗎?
是誰在那邊說無法證明的事就不要說的那麼肯定
然後肯定說出可以不用負責的從頭到尾都是您啊~
所以為啥可以不就要問您自己嗎?
辛苦蒐證辛苦上傳了還要被說射後不理
也是因為您自己撇得一乾二淨說不關我的事啊~
既然都說不關了,還有去理嗎?
有什麼問題?

4.是根本沒看到好嗎= =截圖來看看吧~證明我眼殘~

5.哈哈哈哈~到底是誰在錯誤類比呀~
我想要他再加到1000,不是他自己想要捐1000
所以他拿出1000就是因為我想要而不是因為他自己也想要?
他不想要會因為只是我想要就配合?
原來我這麼厲害喔~都不知道您這麼看得起我耶~

6.我都說那麼明白了,您還可以跳針也真是不簡單
今天您針對問「我」,那當然是「我」主觀的想法呀~
所以為了要客觀,我提供了辦法讓您有個依循
結果您故意視而不見,難怪這麼多篇下來,只剩您還在原地打轉
因為都被您忽視掉了啊~
當然,如果一開始您就主觀地認定沒有偏激的人,那就真的不用討論啦~
一個喊著要客觀的人都這麼主觀了,還討論什麼呢?

那些幫罪犯辯護的律師說不定在網上就是幫違規者說話的人喔~XD 畢竟行為邏輯一樣嘛
您的這句話怎麼看起來好像對這種人很不滿?是我誤會嗎?
不過人家可是用您最愛的依「法」行事呢~XD

7.呵~您放心,這兒我一開始就說了,只是單純好奇想問您的想法而已
所以不會多跟您爭論什麼的
是非對錯就交給有判斷力的人自行去解讀囉~
我分不分得出來不重要
只要多數的人能夠分出這樣的想法邏輯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就好了
1.很好啊~

您終於說出您心中的想法了~

============================================
檢舉人只是行使了自己的權利 何錯之有?
============================================

不是你不認同 -> 那就代表你認同啦

所以早承認認同不就好了~你也認同了檢舉人只是行使了自己的權利 何錯之有的話~

那有啥好嘴檢舉人的? XD

阿~我忘了~您主觀想嘴就嘴的吧? XD


2.請問何謂大肆批判??批判了哪位??

像您不就批判了ryan大?
========================================================
被你檢舉的人好可憐喔,竟然被一個法律常識薄弱的人檢舉
========================================================

人家依法檢舉~何錯之有? 為啥要被批判? XD

再者...你自己又說...說穿了,你其實也就區區一介草民兼老百姓而已,公部門或私人企業有什麼重要?

那您又何必自己提公部門??01論壇沒有對參與討論網友的真實職業作條件限制

那難道facebook就有?人家警察就不能發些內容沒錯的文章?

任憑我想像?那當然啦~你能想像人家~我當然也想像你啊~XD


3.捍衛自身立場跟把檢舉無限上綱和最大化有啥絕對的關係?

您可以擷取任何一段我說過的話有把檢舉無限上綱的出來證明啊~找不出證明不就是在抹黑扣帽子罷了

承認很難嗎?只要認錯我都會原諒的~XD


4.最後
==========================================================================================================================
以一個旁觀者理性的角度,違規人除了要接受行政處罰還要受公眾輿論,檢舉人當然也要對等的接受公眾輿論各案檢舉必要性以及被道德檢視 不論好壞褒貶也都是概括承受
==========================================================================================================================

這句話的當然我不知道怎麼出來的...

第一點...違規人接受行政處罰是應該的~但我不認為要受公眾輿論...當然他自己要跳出來在公眾場合說自己違規還要討拍~那就是他自己選的了

第二點...為什麼違規人要檢舉人"當然"也要??這個問題其實好幾篇前我就問過了...

這個當然是怎麼來的? 違規人違規違法...檢舉人守規守法...兩者狀況不同...為啥檢舉人當然要跟違規人一樣?

還是那個當然...是"你覺得當然"...完全沒有為什麼~XD

一個違規違法的人~自己選擇違規的~當然結果得概括承受~因為法律已經告訴你不能這樣做了...

一個守規守法的人~就只是行使自己的權利~法律說可以的...然後你認為當然要對等的接受公眾輿論~好壞概括承受??

哪邊在對等?一個守法守規一個違法違規要對等!!?? 是在對啥等我不懂?

這說是理性客觀?????? 不好意思我笑了 XD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檢舉人只是行使了自...(恕刪)
哈哈哈哈~綠豆大~我一早來您又讓我同情心氾濫了...

這討論串中就屬您最有趣了~讓我慢慢跟您說~XD

1.
====================================================================================
就算一個案子 甲選a來判 乙選b來判 "並不能證明甲看到的a和乙看到的a不同" 不是嗎? XD
其他人來看他們兩個的判決結果,就是不一樣
====================================================================================

沒錯啊~判決結果不一樣...但~判決結果不一樣能證明他們兩個對"同一條法條"的解讀不一樣嗎?

如果有辦法證明...我很樂意學習的~請您證證看囉~:P

完全沒在凹啊~我只是比較訝異打這麼多篇了您還是在拿張飛打岳飛啊~XD



2.很多案例啊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52902

01上就一堆了~別這麼懶~我教得東西還不夠多嗎? XD



3.射後不理...是指射後你應該要去理的你不去理

拿來錯誤類比檢舉上傳?檢舉上傳後是"法理情"上面都你不需要去理的啊...

這兩者的不同不懂?

對於不肯定的事我都有加可能或應該或"?"啊~加了可能就不是肯定了啊~XD 到底哪邊不懂啊?



4.說過了別那麼懶嘛~我教得還不夠多嗎?

我可以再回答你一次啊~"不管情境是啥" 違規的人被抓到了真的有違規的話無論大小違規都該自己認錯~別再怪別人 就這簡單啊



5.當然啊~有些人可能就是這麼心軟啊~禁不起別人要求啊~

他自己想要捐一千的話他一開始就捐了不是嗎? XD

他想要捐一千那一開始只捐一百幹嘛? XD 這有很難懂嗎? XD

您不要求他~他就不會做 不是這麼簡單嗎?



6.我認為只要守規守法的做事就不算偏激啊~我的主觀~

那這樣還要討論下去嗎? XD 阿你主觀我主觀衝突時怎麼辦? XD

誰說了算? 這樣討論得完? 所以我才說不要討論主觀的事情啊~XD

怎麼還是不懂?

所以"不討論主觀", "理性客觀"來看...哪種檢舉人算檢舉魔人呢?????? XDXD



7.我從來都沒有不放心過啊~XD 您怎麼會覺得我會不放心

我的想法邏輯有問題歡迎指證囉~科科



最後~我不得不說綠豆大您真的事很促咪~XD

從一開始的討論...

a.我一開始就說要理性客觀 -> 您也認同說要理性客觀, 但到最後在討論主觀的偏不偏激?

b.我一開始就說檢舉人沒錯,尤其是本樓案例的檢舉人 -> 您也認同檢舉人沒錯

c.我說違規者/檢舉者/警察,這三者中最該罵的是違規者 -> 您也認同在這三者中最該罵的是違規者

d.我說正義與魔人語意互斥 -> 您也認同了這兩者語意矛盾

除了a您走偏了外~其他討論到最後您都認同我

那您應該是繼續去跟那些很奇怪不罵違規人一直在嘴檢舉人的人討論吧??

不是嗎?

您都認同我了~應該也會覺得他們很奇怪啊~最該罵的違規者都不罵~一直在嘴守規合法沒錯的檢舉人...不是嗎?

所以我才說我覺得您真是一個趣味十足的人啊

大綠豆薏仁 wrote:
1.哈~~看到您這...(恕刪)
csshvci wrote:
1.很好啊~

您終...(恕刪)



好可憐喔


整篇都在硬拗
整篇邏輯都對不上


事後檢舉
偷偷拍照檢舉
因未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可給予勸導
警方無法給予勸導
因為現場已遭破壞
也無法寄勸導單


結果你說是違規者自己破壞
所以警察被迫只能開單是違規者的錯


你這神邏輯到底誰教你的阿哈哈
太可笑了吧
你是在說笑話嗎?


這種邏輯難怪打出一堆神邏輯回覆
你講了好幾篇硬凹和邏輯不對~

卻一直沒講出哪邊不對啊~XD

我等了好幾篇說

一直跳針
============================
事後檢舉
偷偷拍照檢舉
因未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可給予勸導
警方無法給予勸導
因為現場已遭破壞
也無法寄勸導單
============================

事後舉發 -> 法律規定可以的 您對這個法條不滿要怪也是怪法條啊~XD 怎麼會怪依法行事的人 套某個網友的話(我不以人廢言的 XD) 檢舉人只是行使法律賦予他的權力而已喔 ^_^*

偷偷拍照檢舉 -> 您怎麼知道是偷偷?光明正大的行車紀錄器錄到的不行嗎? XD

未危害交通安全秩序?? -> 誰說了算?你說了算?

真的完全都不會危害交通安全秩序的行為就不會立法禁止了好嗎? XD


也一直不回答...
可給予勸導
警方無法給予勸導

1.現場已遭破壞 -> 不是違規者自己破壞的誰破壞的? 快回答啊~這個問題問幾遍了~有那麼害怕回答嗎?

2.無法寄勸導單 -> 為啥不能寄?誰決定不寄的? 快回答啊~這個問題問幾遍了~有那麼害怕回答嗎?

您這邏輯和跳針才是在凹啊~XD

到底檢舉人錯在哪? XD

違規人被開單~不是違規人自己害的是誰害的? 他不違規怎麼開他單???

論笑話說得過您嗎? XDXD 您怎麼不去參加電視笑話王啊~XD

給你個實例,看是誰害警察不能勸導的喔~XD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5537189&p=4


Sammama wrote:
好可憐喔整篇都在硬...(恕刪)

Sammama wrote:
好可憐喔整篇都在硬...(恕刪)


其實我也蠻想知道除了“事後檢舉”是不是還有什麼方法制止違規,比如說“事前檢舉”什麼的?
請參閱電影

"關鍵報告"

XDXD

ryan00014875 wrote:
其實我也蠻想知道除...(恕刪)

Sammama wrote:
好可憐喔整篇都在硬...(恕刪)


咦, 這位不就是號稱只檢舉危害交通的違規, 並稱自己的檢舉是拯救交通與世人的正義人仕嗎...

小的不才, 斗膽問你三句...

請問長期佔用的免費停車格的車輛, 是哪方面危害到交通了?

請問你想檢舉長期佔用的免費停車格的車輛的心態為何? 別回答是為了社會大眾或是你社區的人哦, 你當初在自己大樓是承認眼紅哦.

請問你自己沒車位, 但卻想買車, 這不是違背你所崇尚的日本法規嗎?

csshvci wrote:
哈哈哈哈~綠豆大~...(恕刪)


1.
================================================
沒錯啊~判決結果不一樣...但~判決結果不一樣能證明他們兩個對"同一條法條"的解讀不一樣嗎?
================================================
我們一直在討論得是「每個人」看到得是不是都一樣
結果您一直在跳針表示,「特定的人」看到的就都是一樣
但事實「其他人」來看他們兩個的判決結果,就是不一樣(您自己也都知道了,沒錯啊~判決結果不一樣...)
那到底還有甚麼問題呢?
這樣是不是再次證明您又沒有在仔細看回文呢?

2.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452902
我很認真地看了1遍以上
只看到警察針對檢舉案件可以選擇舉發或不舉發
但還真是沒看到警察針對檢舉案件可以選擇舉發或是勸導呢~
您自始自終還是沒有拿出真實案例證明有此選擇啊~
檢舉案件可以寄勸導單 -> 為啥可以寄?誰決定可以寄的? 快回答啊~這個問題問幾遍了~有那麼害怕回答嗎?
套用您的話,您可能比較能夠了解此篇到底在討論什麼,不要再偏題囉~
這樣是不是再次證明您又沒有在仔細看回文呢?

3.
================================================
射後不理...是指射後你應該要去理的你不去理
拿來錯誤類比檢舉上傳?檢舉上傳後是"法理情"上面都你不需要去理的啊...
這兩者的不同不懂?
================================================
應該去理的不去理,這個應該的標準在哪兒?您說得才算?
恩~~不對,以您的邏輯想法來講,可能是法律有說才算吧~
但不管您覺得需要還是不需要理
您舉得例子中的人不理是事實,被我點出來,有什麼不對?

================================================
對於不肯定的事我都有加可能或應該或"?"啊~加了可能就不是肯定了啊~XD 到底哪邊不懂啊?
================================================
是啊~所以我真的不懂我都已經加可能了,您怎麼會還有問題~
這樣是不是再次證明您又沒有在仔細看回文呢?

4.
要如何稱呼,那真的是您的自由
畢竟它沒有正名
如果您夠影響力,未來大家都用您的方式來稱呼也不無可能
但根據您之前的論述
所謂的不是真的正義,是因為他也違法了
那麼,對於沒有違法的正義魔人您要如何稱呼呢?
魔人,再更白話的解釋就是「走火入魔」
所以把做某件事做到走火入魔的人,形容為xx魔人
有何不貼切?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528068&p=1

這樓的樓主並沒有違法,何以換來一陣撻伐?
您想過嗎?

以上是我當初的原文

================================================
不管情境是啥" 違規的人被抓到了真的有違規的話無論大小違規都該自己認錯~別再怪別人 就這簡單啊
================================================
到底是我主觀的認為您在答非所問呢? 還是真的是在答非所問啊~?
這樣是不是再次證明您又沒有在仔細看回文呢?

5.
他想要捐一千那一開始只捐一百幹嘛?
您可以問他啊~不過我也不吝嗇,幫您想幾個假想實境好了~
e.g.可能他直覺反應就是如此,根本沒去想那麼多,經過了提醒,才想到對吼,我可以這樣做
e.g.可能他以為只能捐一百,我又不像您喊著口號杵在那兒(您應該不會以為募款只能在街頭吧?)
還有許多實際發生的可能,想不到?沒經驗?這有很難懂嗎?
對您來說可能真的比較難懂啦~
畢竟您常說,沒發生還沒去做我怎麼知道結果呢~
但也沒關係啦~我可以分享經驗給您,不用客氣

6.
但您卻不知不覺就主觀或是問對方主觀的事情啦~
最後一次重複解釋囉~(已經數不清第幾次了)
"理性客觀"來看...哪種檢舉人算檢舉魔人呢??????
客觀地解釋魔人,就是走火入魔,偏激行事的人
當檢舉人行為變成這樣的時候,自然就成人世人們俗稱的檢舉魔人
這有很難懂嗎?

7.
呵~~這是禮貌性用詞啊~
畢竟我都說了,只是單純好奇想問您的想法而已
用詞委婉些不為過吧~
不過您要我指證唷~我想還是算了吧~看看1~6短短幾篇就有多少您沒仔細在看的回文
我想這部分我們還是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比較好
結論就像我上篇回文所說的吧~:D

8.
呵呵~好說好說
為什麼不去跟別人討論
是因為我沒有從頭到尾完整地去看他們的論述
我不太習慣沒仔細看,然後還去回一大堆
甚至被人告知沒有看仔細後還是依舊故我
明眼人可以看出,這不是我的作風
至於為什麼會對您開始做回應呢~
起因主要是因為您主動的來問...

csshvci wrote:
怎麼會一樣??光一...(恕刪)

開始的
而我在討論一件事情時,也不太會像一些人一樣
堅持只用自己的想法邏輯去看待一切
過程中我會慢慢試著去調整,用對方的邏輯想法去討論
試著讓他更容易了解我想表達什麼
但如果對方都不願意看仔細後再來回覆
說實話,我也只能點到為止了

至於您說a我走偏了,其實在第6點也已經詳細說明了
歡迎您再去看仔細一些
而如何點到為止,就像您說的abcd
我也已經用1~6的總整理讓海水退去
看得懂的人,自然能看出誰沒穿褲子
看不懂的,那也只能建議他低調一點,靜靜在一旁觀看就好

1.所以我說你很促咪啊~

一直都看不懂~

我從一開始就是說...
a."每個人來看法條都是一樣的"

並不是說
b."每個人來看判決結果都是一樣的"

您分清楚上面兩者的差別了嗎?有腦子的應該都知道上面兩項是不同的吧?

為啥一直想要把a導成b呢?

我也一再不厭其煩的提醒你弄錯了不是嗎?

那到底還有甚麼問題呢?

這樣是不是再次證明您又沒有在仔細看回文呢?

XDXD



2.
===========================================
只看到警察針對檢舉案件可以選擇舉發或不舉發
===========================================
阿不就是"有選擇"了? 討論到最後結果您又認同我了~警察是有選擇的嘛 XD

能不能選擇勸導?

為啥這麼懶???交通部路政司長說的啊 XD
================================================================================================================================================================================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事件也適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輕微違規可給予勸導的規定,符不符合輕微勸導要件仍應由警察機關認定。
================================================================================================================================================================================



3.沒有不理啊~不是警察會去理了嗎?

不然怎麼成案的?應不應該去理~當然是法律說了算啊~

我不是從一開始就跟你說理性客觀了嗎? XD



4.我有回答啦~該樓主被撻伐~很有可能跟這樓的檢舉者被撻伐一樣啊~太多人不分是非~太多人順序是情理法~太多人"主觀"認為別人偏激~不管對方有沒有錯~不合自己意就罵~都有可能啊~

而不管情境是啥...如果每個人都知道違規錯的是自己~自己錯就不要怪別人~是非對錯看清楚擺第一~就不會有這篇文了不是? XD

我早就回答過了啊



5.對啊~他直覺捐一百不就是他要捐一百嗎? 你提醒他?

提醒通常是他本來要做的沒做到才提醒吧?怎麼會用提醒?

為啥不說是要求? XD



6.
============================================================
客觀地解釋魔人,就是走火入魔,偏激行事的人
當檢舉人行為變成這樣的時候,自然就成人世人們俗稱的檢舉魔人
這有很難懂嗎?
============================================================
真的很難懂....您還是沒理性客觀的回答啊

檢舉人做了哪些事~才算是"偏激" 才是"走火入魔"呢?

偏激跟走火入魔的標準訂出來並且大家都認同~才能達到客觀嘛~不是嗎?



7.
其實我一直都有很仔細再看文~不然要怎麼反駁呢? XD

當然指不指出是您的自由囉~

我自己是都會直接指出啦~畢竟如果真的有問題不難指啊 XD



8.我想這部分我們還是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比較好

我同意啊~我都說了~我的論點您都Agree了~那還在浪費甚麼時間呢?不是嗎?

結論都有了如下你也Agree了,也證明了我不是用自己的邏輯在討論~連你也認同本來就該是這樣的不是嗎? XD
================================
檢舉人沒錯

違規者有錯且最該罵

正義和魔人互斥

違規被罰是自己應得的不該怪別人
================================
無法把成為檢舉魔人的客觀條件(何謂偏激 何謂走火入魔?做了哪些事才算?)定義出來...只能主觀的魔人魔人的叫...

所以討論到這就知道~海水的確是退了沒錯...

最後~只是提醒您~褲子記得穿起來喔~XD

看第1點就知道了...文章真的要仔細看~XD



大綠豆薏仁 wrote:
1.=======...(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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