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的經過及賠償(文超長不喜誤入)

大家似乎對我請女友先坐車回家這件事很有興趣
其實我只是很單純的想把倒車這件事解決
但無疑的是這不知道要在這枯等多久
我也不想要女友跟我在這發楞
而車其實有大半因素也是因為女友要求才再買的
不然到現在我可能還是搭大眾運輸工具
而我女友雖然不像我這麼龜毛
但是看到我的車
她比我還要激動...

至於本篇的用意除了分享當天發生事情的經過
也想聽聽對於這件事的始末大家有何感想
而多數網友的回應都趨向反應過大、得饒人處且饒人、停在路邊就要有被傷到的覺悟
這讓我很不以為然
我認為今天肇事了本身本應負起責任
而在毫無證據之下該肇事主願意承認犯下的過錯
這是我及許多版友都該學習的地方
因此我也稱讚肇事主的勇氣
至於賠償方面或許有更雙贏的方式

愛惜本是一種美德
或許言詞之中難以確切說明我對顧車這件事的執著
所以大家認為我反應過大
但在板上及生活之中比我更加用心呵護的大有人在

回應至今
有幾點問題我還是不大清楚
大部分的版友認為

1.在台北市騎(停)車本就要有受損的風險-我是贊成!但事發後請肇事者賠償算超過?
2.不過是台100CC小車有啥好計較-愛惜東西不分大小100CC算小事紅牌以上是不是大家的想法就截然不同?

針對以上兩點大家又是怎麼看的呢?
舞之蛟龍怪頭 wrote:
大家似乎對我請女友先...(恕刪)


第一點

只要能逮到對方並且有證據

我認為求償是100%合理的

並不是每個人的車子受到傷害都該自己摸摸鼻子走人

第二點我也很贊成

常常有人說重機倒車一次就不得了啦怎樣怎樣的

小羊倒了車主就不該用相同的心理去對待?

我還是非常贊同樓主的恆心和毅力

不過

以後停車還是慎選位子吧...公館那邊根本就是黑暗地帶啊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chieh76123 wrote:
第一點只要能逮到對方...(恕刪)


前幾頁有網友分享台大地下停車場
我真的是看到了才知道
所以網路的確可以接受到很多不同的資訊
台大地下停車場大約啥時開放的阿?
是台一冰店對面嗎?
這麼的利害和堅持,龜毛的對機車,小弟在台北停機車只是最討厭有人停斜的而以,我會特別好心的把他中柱弄起來停好,只是為了証明他中柱沒壞,然後再把他的後照鏡折180度,來表示我的不滿,誰叫他不把車停好,躺在別人的龍頭甚至椅墊上,台北停車一定多多少少車子會被白爛的人撞倒弄倒之類的,但沒那個本事又想停進去小到不能再小的位置的人,往往又會把別人的車弄倒!總之新車想不被弄到的話,真的粉難粉難耶!!不過對於你追根究抵的精神,小弟實感佩服,每個人的審美觀不同,我只要求機車引擎不要壞就好,車殼其他的地方每天都在刮刮樂!!每天過著磨來磨去的日子!!真是快樂呢!!忘記告訴你,汽車也是這樣子丫,小白馬5也是刮來刮去的!!
世有無情人
舞之蛟龍怪頭 wrote:
前幾頁有網友分享台大...(恕刪)




台大我根本不熟...我也想停...到底在哪啊...

小黃2432 wrote:
這麼的利害和堅持,龜...(恕刪)


朋友~

你替對方架中柱是好意

但是不用再多個替對方反轉後照鏡的無意義動作了...

要是折壞了你又被車主贓到,你就是得賠錢的那一位了...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無論對什麼財物都好

每個人在意的東西不同
我相信幾乎每個人都有一樣東西"絕對不許別人動"!

既然如此,
又有何資格說樓主龜毛?



如果樓主以後要打民事官司,我可以..... 打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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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那些認為倒車是小事的人
該不會就是把人的車撞倒也拍拍屁股就走掉的人
所以才認為這種事是小事
這真是是有水準的民族阿
chieh76123 wrote:
台大我根本不熟......(恕刪)


99%應該是在新生南路上
確切的位置我還要再去看看
今天休假
晚點天亮騎車出去蹓蹓順便看一下
再來分享給大家~

舞之蛟龍怪頭 wrote:
我是極度龜毛的人
對車一點傷痕都無法忍受


龜毛這點...偶粉認同!!

只能說你真的太猛了 小事情可以這麼堅持!!(希望下次萬一您不小心A到別人 也要堅持負責任喔!!)

我要是你 看到對方那麼nice(個性) 就不會跟她要錢了(改要電話)

哈哈 我來亂的~~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既然如此,
又有何資格說樓主龜毛?


龜毛是樓主自己說的拉~~

請看樓主原PO喔~~

大家只是認同他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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