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十二有人用了!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0 條 ‧是說在任何地方做倒車時、未做好應注意事項而肇事,才開罰。但在做倒車入庫時!並未肇事,那......是違反了那條法規? 理論上是這條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實際上能不能用還是要看判例
wanlife wrote:理論上是這條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實際上能不能用還是要看判例 你有普小客駕照嗎?我在問你做倒車入庫是違反那一條法規!還有!你引用錯的處罰條例,45條是爭道,看一下55.56條吧。
wanlife wrote:所以路邊停車子事實上用後退的慢慢停好是錯的應該是用車頭先進去以法律來說1.行徑方向是正確的2.車位是以誰先使用為準如果用人佔我可以主張行人未依規定待在人行道或是騎樓及未依號誌通行 你不要曲解法律,然後誤導大眾,OK?你在監理所有沒有考過路邊停車?如果不能以倒車方式停在路邊停車格,旁邊坐的監考官會讓你過關?鬼扯連篇!!!
您不會連法律條文都看不懂吧!您倒車市向車頭方向還是向屁股方向行車屁股方向是法律規定的行車方向嗎?不過抱歉,引用錯條文了應該是下面這條比較適用第七十四條慢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鍰,或施一至二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2.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者。
不扭耳 wrote:你不要曲解法律,然後誤導大眾,OK?你在監理所有沒有考過路邊停車?如果不能以倒車方式停在路邊停車格,旁邊坐的監考官會讓你過關?鬼扯連篇!!! 你才在曲解法律完全沒畫中間線的道路本來就可以倒車停車但是倒車停車不是適用每一種道路我才在懷疑你的駕照怎麼拿到的基礎觀念跟交通規則都沒搞懂
wanlife wrote:您不會連法律條文都看不懂吧!您倒車市向車頭方向還是向屁股方向行車屁股方向是法律規定的行車方向嗎?不過抱歉,引用錯條文了應該是下面這條比較適用第七十四條慢車駕駛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鍰,或施一至二小時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2.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者。 ‧你有没有普小客駕照?你尚未回答!!法規不巧我常常在考別人,也考自己。我是問你做倒車入庫、,看清楚倒車入庫是違反那一條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