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果五七九 wrote:早上我女朋友上班途中...(恕刪) 先糾正大部分鄉民的觀念: 支線要讓幹線沒錯,但不代表可以不用長眼睛橫衝直撞,只是肇責比例多寡罷了~再來,以理賠實務來說,只要雙方駕駛有1啪的責任,受傷的那方(不管大小傷,通常是機車)就有權向沒受傷的那方(通常是汽車)提出傷害告訴,支線又怎樣,受傷的最大,那位機車騎士除了可以要求對方把機車"復原"之外,受傷的部份還可以談一下和解金額,這樣大家明白了嗎? 保佑汽車駕駛有保第三責任險~
看完大家的回文讓我想到一句話「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很多回文都有提到路權大概看來你女朋友的過失比較大你自己也提到汽車是幹道、機車是支線幹道路權比支線大沒錯吧在這一點人家不主動求賠償就該偷笑了還想去跟人家要賠償你頂多用「應注意而未注意」跟汽車主人和解看怎麼互相理賠就算汽車酒駕觸犯公共危險你贏面也沒比較大犯刑法跟民事賠償完全不相干除非除非有一方死亡才會牽扯刑責方面不然就像上面我講的民事理賠問題而已我不是學法律的沒懂很多也不是很清楚只是把據我所知道的提出來講如果有講錯請跟更正我
蔬果五七九 wrote:早上我女朋友上班途中...(恕刪) 用路倫理很重要1. 很多人應該不知道什麼是幹線, 支線...直到出事後才知道有這東西...2. 很多人不知道合流規則,死都不讓...3. 很多人不知道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想換就換...所以人沒事就先去收收驚...下次記得支線要讓一下幹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