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朗石頭 wrote:如果這鐵皮屋是私人場...(恕刪) 公共營業場所店家一樣有權可以拒絕客人進入的哪條法規告訴你開門營業就須無條件接受客人走動?況且是已經在店門口明文規定通過的收費條件7-11 百貨公司 今天看你不爽也是可以拒絕你進入的這是私人營業場所而不是公家的公園請搞清楚
stevelee1203 wrote:買路錢!!路邊的空地...(恕刪) 買路錢 沒錯,用錢買權(路權)空地讓你走過,是地主好心容許你(經過),非義務給你過而..機車停車場的小門是給停車的人方便(無須經由大門再轉一圈到後門)用的,如果你已買好路權(你停了車付了停車費)人家自然給你過*某些百貨公司以及餐廳 服裝不整者是會被擋在外面的,人家就是不讓你進去 不是嘛!有權 只是不想強制使用它而已*最簡單的一個例子:攜帶寵物者(狗貓..等)禁止進入,你說他可不可以不讓你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