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rien wrote:這不就是典型的死不認錯嗎??太多人都是如此了麻痺了要插就讓牠插沒關係有行車紀錄器不是??遇到這種的真的要開心~開始尾隨~看到警察就裝孬假守法遇到平民就嗆聲歸組嗨了了這是條大魚啊~~不要臉 硬坳 睜眼說瞎話的人太多了駕駛的好,影片會說話駕駛的爛,罰單會說話...(恕刪) 我最喜歡遇到這種大魚違規慣犯了反正閒閒沒事就是跟上去錄三分鐘五張罰單4500剛好而已愛違規嘛自己免動氣行車記錄器好方便
virage68 wrote:大大麻煩你再看清楚,...(恕刪) 大大麻煩你再看清楚...!!那是煞車燈、那是煞車燈、那是煞車燈、那是煞車燈大家都看到右邊有燈亮了!!但是不要無視左邊的燈好不好...我們可以了解"有些車子"方向燈是紅的!! 但是哪台車子方向燈是紅的且會踩下剎車兩邊同步亮起來的!!那是煞車燈、那是煞車燈、那是煞車燈、那是煞車燈
doubless wrote:這是反諷嗎???XD...(恕刪) 不是耶 我是真不知道上路也從沒看過所以誠心請教沒想到鄉民們考駕照都會熟讀手勢然後銘記在心結果變成我駕照是用XX換來的還最好不要上路難道筆試滿分的人車會開的比較好?? 還是駕照上會備註??
baby32996 wrote:是你認知有問題還是怎...(恕刪) 恕我直言~1.被擋切~~一定要討回來嗎?(我指的是這個.追上去是否是正確的用路行為?)2.樓主沒跨到對向車道(過雙黃線)嗎?如果只是要討回來!你才認不清狀況~~有毛病!看清楚人家說什麼再來指責吧
sam32362000 wrote:您說的我並不太同意~...(恕刪) 你也沒搞清楚~~我指的是一定要討回來嗎?連雙黃都過了還要超?也許被害人是原PO~但他的後續進擊真的適合嗎?減速讓他先走不就好了~補充:兩位對我有意見的.不是被害人就可以合法犯罪了!一碼歸一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