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ukuo wrote:
前面的網友已經有算過...(恕刪)
這是樓主x0379自己的補充說明:
「但天昨時對方保險公司,要求我們要賠三成修車費!
這樣是否合理?
修車費為26W
三成為8w
扣掉我們修機車費為2w
我們反而要賠對方6萬」
其實文字裏頭的金額到底是多少也不必太計較了
反正現在就是
A方肇責30%、B方肇責70%
A方修復金額比B方低
A修復金額-B修復金額後為負值,則A反而要賠付B一定金額
重點還是在「肇事責任」這個詞上
不管是A方還是B方,只要你認同「責任」兩個字,就有解了
如果還是要用A方肇責比B方低,就要B方全扛的想法,那是感情用事,無解
目前的社會秩序就是照「責任」分配
要一直執著於感情用事,那只是越想越難過而已,對實務上幫助不大
針對樓主x0379這個事故
我建議採取兩個方式處理
一是花3000塊,將此案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作更詳盡的肇責判定
但是要冒一個風險,車鑑會的肇責判定出來,保險公司就會照著比例執行
就算上法院,在民事上法官也會偏向車鑑會的肇責判定來考量
二是坐下來好好跟保險公司協商,中間還有一些空間可以降低自己的負擔
這類的行車事故我碰過不少,如果有什麼問題,樓主可以PM給我
也許有我可以幫上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