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urajan wrote:我把公司車(小轎車...(恕刪) 肋骨斷掉也是要休養的,全部只要十萬你該偷笑了。上法院你先被判刑過失傷害,一個月起跳,可易科罰金,一天折一千元,這你就要負擔三萬以上,刑事告訴結束後對方民事告訴會因為刑事告訴判決賠償,你又要賠一筆。這之間你要跑法院,要請律師,時間與金錢付出絕對比十萬還多。
今年我騎車被違規左轉計程車撞斷手調解我求償20萬達成和解(不含強制險,如果和解書寫包含會被保險公司扣除陪理賠金)如果警察勘驗責任判定歸屬你是100%,對方10萬真是佛心來的,趕快趁對方搞不清賠償權益趕快和解吧過來人經驗
台灣交通這麼亂, 就是因為汽機車駕駛素質低落明明停在慢車道並超出快車道, 還好意思說停在路邊連交通規則都搞不清楚開什麼車, 行行好請待在家裡不要出來害人了台灣交通最大亂源就是駕照太容易取得, 連交通規則都搞不清楚還能拿到駕照, 還能開車台灣的慢車道不但違規停車的情況非常嚴重, 而且也經常被民宅佔用導致機車、腳踏車及行人無路可走,為了閃避這些障礙物就會不斷在慢車道跟快車道切換, 變成在蛇形馬路不是你的, 不能停就是不能停, 找不到停車位就不要開車
其實雖然樓主有肇責不過網路上也別拼命罵我想在罵的大概就是1.沒錢買車2.年紀沒到買車3.自己說的很正義,其實私下也是照樣違規大概都這樣講真的上了年紀有開車/騎車的,從來都不違規還真的沒看過可能自己老母騎車出門幫你買個便當都違規停車針對肇責講就好了.....
違規停車影響通行,這大家都能認同靜止不動的車,被後方車子撞到車禍肇事主因是靜止不動的車?開車騎車都不用看路嗎?後車不當行駛才是真正肇事主因以後都不用找行進間車輛來搞假車禍了找路邊停著不動的車子來假車禍就賺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