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無故停止,導致閃避不及撞上...肇事責任歸後車?

Prada1024 wrote:
你最好打去問保險公司(恕刪)


好的,覺得我的保險業務員不太專業...

今天找個時間打電話問問家人出險專員好了~哈哈
看了大家的回覆,好像都一致認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根本就是前車的免死金牌,
民風敗壞,也不意外交通大隊會有這樣的判決。

台灣的交通如此壅塞,道路規劃亂七八遭,用路人的素質低落得不得了,
根本沒有辦法好好保持安全距離,更何況在緊張的狀況下不見得能安穩得、在最短的距離把車停下。
zrcheng1991 wrote:
看了大家的回覆,好像都一致認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根本就是前車的免死金牌,
民風敗壞,也不意外交通大隊會有這樣的判決。

台灣的交通如此壅塞,道路規劃亂七八遭,用路人的素質低落得不得了,
根本沒有辦法好好保持安全距離,更何況在緊張的狀況下不見得能安穩得、在最短的距離把車停下。


講到安全距離,我還遇過更扯的

我和對方排隊進停車場,對方排在我前面一台

結果他老兄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入錯檔,或是突然不想停了

前一刻2台車都還是靜止的,乖乖排隊,下一刻前車突然直接後退,撞到我

結果他老兄下車之後第一句話就說:你為什麼沒有和我保持安全距離?

WTF!

原來安全距離是這樣子用的

不但要防前車突然停下來,還要防前車突然後退

真的有夠扯

更扯的來了

後來我得知,他老兄還是一名警察

若依樓主所言,前車黃牌是因為看錯號誌而煞停導致後車追撞。
個人認為:
一.前車主要肇因(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二.後車次要肇因(未保持安全距離)
但事無絕對,因個案不同,肇責也未必相同。
依本案而言:如有車載畫面能證明後車已保持相當安距,因為前車突然「急煞至停止」這個突發狀況而撞上、或是前車雖看錯號誌但緩慢減速至停止然而後車仍追撞。肇責都有可能不同。
小弟前兩年處理過一件北市下環東大道往基隆路之事故,前車下匝道看錯看成平面號誌,結果驟然煞停導致後車追撞。
結果出爐,前車涉嫌危險駕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後車無責。
以上供樓主參考。
莫須無 wrote:
6月初家人在台北開車...(恕刪)

無故停止於路中間!!!
你能舉証吗?
而且要停了一陣子才算哦!
zrcheng1991 wrote:
更何況在緊張的狀況下不見得能安穩得、在最短的距離把車停下


這不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dunhilldun5168 wrote:
我還遇過更扯的我和對...(恕刪)

一樣,你要能舉証前車倒車撞你!
laiway wrote:
首先先說 在台完當然...(恕刪)

為什麼我就可以你就不行
都是藉口啦
不注意路況不保持安全距離
藉口一大堆
別人插進來
就再放慢一點啊
我怎麼就都不會有這種問題?
dunhilldun5168 wrote:
我還遇過更扯的我和對

更扯的來了

後來我得知,他老兄還是一名警察(恕刪)

好奇,後來怎麼辦???
莫須無 wrote:
所以意思是,就算是惡(恕刪)


有案例也是跟你無關

你不要痴心妄想

你後車要負擔8成以上責任

感覺你交通常識嚴重不足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