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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 Ocean wrote:
基本上這個在台灣無解
雖然對向車道因為塞車,為了路口淨空停下來讓樓主有機會可以左轉
但機車是被歸為汽車,但被剝奪部份路權(禁行內側,不能直接左轉)
卻又允許部份不該有的路權(行駛慢車道,鑽車縫,甚至把路肩也當機車道)
不過要機車跟汽車,大型重機一樣排在路中間,先不說汽車接不接受,我想絕對沒有幾台白牌的願意,連大重都不見得想了
錯誤的思維
路權的區別是為了整體交通的安全, 講"剝奪"兩字看來你也是很不滿的那一群?
照這邏輯, 大車在高速公路不也是被"剝奪"行駛內車道及和小型車同樣速限的路權?
再來
行駛慢車道本來就是任何車輛都可以, 汽車要靠邊或右轉不走慢車道要走哪裡?
鑽車縫其實就是車道分割, 以樓主本案而言, 機車走道路右側並行於汽車車流就是鑽車縫
機車要做車道分割本來就要有相應的責任, 不可能完全無責
除非機車是從有標線所分開的獨立車道出來的
既然那條路只有一條車道
左轉車看車道上的車流已靜止
本來就可以不必去預期車道右側會有機車甚至腳踏車跑出來
只是台灣的畸型環境讓一堆人覺得機車玩車道分割從車道右邊鑽出來好像很理所當然?
你自己也講了, 因為機車大部份都不願意排隊
問題是, 法規是不願意就可以不遵守的嗎?
法規並非允許, 而是未禁止
大重不想排隊, 所以上國道遙遙無期
白牌機車不想排隊, 所以才被要求兩段式左轉啊
如果白牌機車都懂得排隊, 懂得速度快靠左, 速度慢靠右
會有"禁行內側,不能直接左轉"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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