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高速限開在內線車道,不是龜吧

大家有空就去youtube看看各國高速公路的使用狀況,
超車道到真正使用方式是遠遠看後方有車接近就要讓道,
覺得自己的車速無法保持最高限速,超車請馬上回中線,
車多,真的就沒辦法,駕駛們見機行事。

題外話,說日本多守法,看完影片就知道,很多不是我們想像的。

踏み切りで危険横断!電車と“接触”スレスレ【しらべてみたら】
alphaelf
各國法規不同,沒有可比性
JDKy898
是的,從影片看各國的駕駛方式大概可以瞭解法規及執法情況。
JDKy898 wrote:
大家有空就去youtube看看各國高速公路的使用狀況,
超車道到真正使用方式是遠遠看後方有車接近就要讓道,
覺得自己的車速無法保持最高限速,超車請馬上回中線,
車多,真的就沒辦法,駕駛們見機行事。

題外話,說日本多守法,看完影片就知道,很多不是我們想像的。
踏み切りで危険横断!電車と“接触”スレスレ【しらべてみたら】

不要被網路上的飆客行為所誤導
日本根本沒有您說的這些?
概念是不同的
日本是法治國家, 有規定 " 車両通行帯 ", 要走在法律所規定的 "通行帯 "
並不是遠遠看後方有車接近就要讓道! 仍然擁有路權當然不必讓, 而是喪失路權就必須離開,將道路讓予擁有路權者
日本是法治國家, 並不是拼快搶位就當酋長佔位為王的叢林法則? 後面來了下一個更兇狠的拼更快的來搶當酋長? 拼快贏了?舊酋長就退位? 怎麼描述成非洲大草原的公獅搶地盤?

正在超車當然擁有路權,能使用道路! 超過有安全車距就喪失路權了 !
這個路權來自於法律的授予! 而不是相互拼車速搶位置?野蠻時代的叢林法則?

日本很多自動車道路段速限只有80km ! 不要隨便發動超車跑上追越車線
根本不必等後車逼近 , 是超車後有安全車距就要離開 !
更沒有什麼車速快就能佔用 ? 無法保持最高限速,超車請馬上回中線 ?
被誤導了,並不是無法保持最高限速回中線? 無關 ! 超越後就要離開 !

先補充一下
依據日本
<道路構造令第2条第4号、第5号>
[車道]
・専ら車両の通行の用に供することを目的とする道路の部分(自転車道を除く)をいう。
- 專指道路提供車輛通行的部分(不包括自行車道)。
日本的"車道"是道路供汽車行駛的部份,汽車能走的全都算
我們稱的"車道"並不是日本的"車道", 對應的日文應該是"車線"
[車線]
・一縦列の自動車を安全かつ円滑に通行させるために設けられる帯状の車道の部 分(副道を除く。)をいう。
車道再區分為一個個帶狀之『車線』,即車線由地面標線(車線境界線)區分成"帶狀",讓一縱列車在這個帶狀空間內通行。

因此,應稱為 走行車線(行車道)、追越し車線(超車道)、登坂車線(爬坡道)、片側一車線(單向一車道)。在不同的車線移動,稱為"車線変更"(變換車道)。

能走那一個車線? 規定於 " 車両通行帯 "
道路交通法 第三章 第二十条第1項の通則
車両は、車両通行帯の設けられた道路においては、道路の左側端から数えて一番目の車両通行帯を通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ただし、自動車(小型特殊自動車及び道路標識等によつて指定された自動車を除く。)は当該道路の左側部分(当該道路が一方通行となつているときは、当該道路)に三以上の車両通行帯が設けられているときは、政令で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その速度に応じ、その最も右側の車両通行帯以外の車両通行帯を通行することができる。

日本是靠左行駛, 要求 通行左端算起第一個"車両通行帯" ,要走第一通行帯
(由左側算起)車道被區分為第一通行帯(外側車道),第二通行帯(中線車道), 第三通行帯(內側車道)

何時可以不必走? 第20条第3項有下面8點例外規定
第20条第1項の通則の例外(法第20条第3項)
1.追越しをする場合。追越しをする場合には、元の通行帯の1つ右側の通行帯を通行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道路の中央から右側にはみ出すことはできない)。
超車(追越)是例外, 走原通行帯之右側第一個通行帯
若原通行帯為第一通行帯(外側車道)),其右側第一個通行帯(即第二通行帯(中線車道))
若原通行帯為第二通行帯((中線車道))),右側第一個通行帯(即為第三通行帯(內側車道))
日本法規規定超車一定要走右邊(內側)!
2.交差点においてまたは道路外に出るために右左折する場合に、あらかじめ道路の左側端、中央または右側端に寄る場合。
3.交差点における進行方向別通行区分(後述)に従い通行する場合。
4.進路変更禁止の道路標示(黄色線)により進路変更ができないため通行する場合。
5.緊急自動車に一時進路を避譲する場合。
6.「道路の状況その他の事情によりやむを得ないとき」。駐停車車両や道路工事等を避ける場合が含まれると解される。
7.駐車・停車が許されている場合において駐停車するため道路の左側端等に寄る場合。
8.専用通行帯、車両通行区分、特定の種類の車両の通行区分、牽引自動車の高速道路等の通行区分など、または路線バス等優先通行帯の指定がある場合(後述の専用通行帯など参照)。

日本會取締"通行帶違反"(走錯車道)
原本,日本和台灣相反,最右邊車道, 中央分隔島旁為追越車線(超車道)
但是台灣的超車道變成都在外側車道, 居然變得和日本一樣喔!

這是群馬縣警察的說明
継続進行は通行帯違反. 道路交通法第20条(車両通行帯)

追越車線 是不能 継続進行

警車後方 バトカーに 和 続け 會交替閃動
佔用"追越車線", 會被要求靠邊
警車還是"覆面車"(偽裝車), 開到違規車前方,閃動"後部電光掲示板", 要求跟隨靠邊


1:35 覆面警車就受不了了, 追越車線上這台車並非慢 , 而是無超越行為
日本關越自動車道

上方寫有追越車線(漢字)(用來超車的超車道) , 走行車線(行車的車道), 標示的很清楚

請注意, 日本車道有實線+ 虛線
日本的道路不是用Botts' dots " 隔道堤" "車道屏"
類似美國的 Rumble strips 或 sleeper lines 再加上塗漆
http://en.wikipedia.org/wiki/Rumble_strip
機械式 + 非機械式的地面塗漆 組合而成

看起來沒什麼 ? 如果車輪壓在白虛線之內,一點問題都沒有
但是車輪如果壓上白色虛線 , 車輪會振動, 那表示, -→ 車輛偏移中線了

在東京都內的首都高都心環狀線上, 轉彎的地方就有很多, 一開始不知道, 奇怪車輪怎麼會振動,因為都會區易塞車,停住不動時仔細一看, 白線上有刻痕,不仔細看不出來, 偏移壓到白虛線,就會造成車輪振動.
解釋得太詳細了。

第一段影片,違規的銀色休旅車從0:30秒開始看見行駛在超車道(更早之前應該就在超車道了),過程中違規車輛車速跟外側車道一樣且併列行駛,警車0:36切到他後面也不讓,直到0:50違規車輛才駛出超車道,後續應該被攔停開罰了。

第二段影片,在錄製影片之前違規車輛就已經在超車道,過程中白色箱型車從後接近它也不讓,白色箱型車切回外線想從外側車道超車,黑色警車在影片的1:35秒出手攔截,為何違規車輛開在超越車道這麼久,警察才攔。警車也在觀察違規車輛過程中完全沒有超過一輛車,後有來車也不讓,長期霸占超車道,忍快兩分鐘,出手。

這兩段影片的共同點就是長期霸占超車道期間完全沒有超車行為,後車接近也沒禮讓。雖然日本道交條例也是寫的長篇大論,但警察在執法時也是小心翼翼,容忍度放得很鬆,不是超完車沒回內車道就罰。
台灣佔用內側車道者一直以"已以最高速限行駛"為由為佔用內側車道,而忽略了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管幾線道)。

行駛超車道本當在完成超車後切換回中、外側車道,除非塞車。一般駕駛並無阻止他人超速之權利與義務,以“自己已以最高速限行駛,他人超過自己即超速”,只是違法佔用超車道的推綏藉口。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道、超車道、超車道,不是阻止他人超速的正義車道!無超車需求佔用超車道即已違法,不管你速度多少!
劉奕兒612
[你駕照掉了]
herblee
全世界都知道的事(超車道路權為超車),就只有相關事項的承辦人不知道?以為可以拿一項遵守速限之義務?就能侵害它人使用內側車道權利之超車道路權
JDKy898 wrote:
nerdwannabe大,你抓得圖借我用一下。說真的如果貨車開到黃色箭頭這個位置,比較好推斷是龜車,你原圖的紅色箭頭或許他也是剛從中線切到超車道準備超車就這麼被你截圖了。

要跟闖紅燈一樣,要連續多張圖才看的出來。

只是高速公路百百種路況,說不清、講不明的。


這是我自行看即時影像擷取的, 自然是看著路塞做路塞做的事情才拍下來的啦
沒看內車道已經累積數台的車輛, 而且都擠在一起了, 這也是內車道常發生追撞事故的原因

路塞路塞, 為了自己的微小的利益損害了多少大眾的權益阿
ChangAaron8986 wrote:
行駛超車道本當在完成超車後切換回中、外側車道,除非塞車。一般駕駛並無阻止他人超速之權利與義務,以“自己已以最高速限行駛,他人超過自己即超速”,只是違法佔用超車道的推綏藉口。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道、超車道、超車道,不是阻止他人超速的正義車道!無超車需求佔用超車道即已違法,不管你速度多少!


我覺得有道理
不過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本來就是合於法規的
所以...
一般駕駛並無阻止他人闖紅燈或是違規左/右轉的權利
如果後面的車想闖紅燈或是沒車想先轉逼你讓開
基於這樣的理由
好像也應該讓條路給他走
不能阻止他人違規
小型車在高速公路超車的對象是中線車道或中內車道的車,一堆人愛把內側車道應為超車道掛在嘴邊,超車的對象卻是內側車道的車。

這群人一邊在高喊內側車道應為超車道的同時,逢年過節高速公路塞車的時候也同樣跟人擠在內側車道,問他為什麼塞車時沒超車也擠在內側車道?說是法規有規定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行駛車道之限制。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也是法規規定的。好笑吧,塞車時自己可以擠在內側車道,順順開時別人待在內側車道就不行,不就是個雙標仔。
老闆講的話要聽 不要上網偷臭老闆
JDKy898 wrote:
我不想開在中線車道,中間車道就是危險。

是不是龜車就不談了
你以為開內線可以避開同向大車避開危險
殊不知面對對向衝過來的大車
你開內線的反應時間更短
你以為的安全反而更危險





JDKy898
要把同時段、同方向大型車車禍一起PO比較好,只把幾年來折甘蔗跑到對向的PO來有失公允。
c.c.0110 wrote:
這群人一邊在高喊內側車道應為超車道的同時,逢年過節高速公路塞車的時候也同樣跟人擠在內側車道,問他為什麼塞車時沒超車也擠在內側車道?說是法規有規定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行駛車道之限制。


會開到內車道, 代表要超越中線車輛
超越中線車輛後, 如中線有足夠安全空間就回到中線車道
如中線沒有足夠安全空間就繼續 超越中線車輛 直到中線道有足夠安全空間可以讓內車道進入

這邏輯有很難嗎?

要進入內車道, 是為了要進行 「超越中線車輛」 才進入內車道

而不是「我要在內車道無腦爽爽開」或「我要替天行道阻檔後面有人超速」或 「我是天子出巡 眾車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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