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檢舉魔人根本就是病態了

政府不該開放給人民檢舉
a22156048
不是不能,是要設一年最高上限5次(是依據香港一個1人1年/10次去算)台灣只能用5次才不會成癮
raphaie wrote:
沒病就不會去當檢舉魔人了

對!沒病的都會當違規魔人,正常人當然是要搞點小偷小摸的違法違規行為,並且會為違法違規沒被抓而沾沾自喜的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pcian wrote:
檢舉也有分正確的跟病...(恕刪)

整個就是有病
無言到極點
若停在路口不違規
又是另一張罰單了
怎麼做我都錯
我問了警察該怎麼辦
他說

1:停在路口等人家移好車
被檢舉時提供證明有車擋路才無法通行

2:違規逆向行駛
但檢舉時“或許”可以申訴

但警察偷偷告訴我
他會選2
因為選1到時後車會拿球棒來問候你父母
分析一下因果吧
沒有違規的人怎麼會有檢舉的人呢?
你們這種把交通法規視為無物,看看台灣交通一年死多少
還到處違規不在乎?

你的腦袋怎麼不是強力譴責違規的人呢?
台灣胖胖糖 wrote:
有些檢舉魔人根本就是病態了


的確是有病態的檢舉魔人
但可別忘記了
病態的違規魔人的數量~卻是病態檢舉魔人的200倍
要不然~社會新聞每天報導這麼多車禍~又是怎麼來的?
小孩嬰兒上車-檢舉
老人上下車-檢舉
瞎子殘疾人上車-檢舉

一切合法報復出氣工具

多少的理由,反正一句話,然後呢? 干我屁事!


被檢舉後變成檢舉人,無限循環,變成以暴制暴互相傷害,再檢舉回去
開放民眾檢舉本來就不對了,
民眾一來對法規的理解不一定正確,
二來提供的照片影片也不一定能還原事發當下的情境,
開放民眾檢舉只是引起社會分裂而已。
t5685963
[+1]
a22156048
最後都是警察開出來的舉發,正確做法是限制一人一年5次檢舉次數
你可以花點時間打電話檢舉 現場等警察來 犧牲自己時間減少併排
政府忙著收錢就好,搖錢樹啊!
太簡單了
叫檢舉魔人去 "考警察"

讓檢舉魔人受警察單位管理和認證
而檢舉魔人又可大方開單又有錢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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