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33歲了還推媽咪出來當擋箭牌, 蕭母還真的相信自己兒子的說法,果然也是一個"我家小孩子很乖"類型的父母, 寵上天際!我認為蕭某的說法完完全全是在推卸責任,與影片事實相去甚大,毫無悔意!這不是"過失致死罪"而是"殺人罪"希望檢察官與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
應該修法,蕭郎他老木也要法辦,等於是主謀者,間接讓她兒子開車在路上隨機殺人,病的這麼嚴重的患者怎能開車上路,根本就不把其他人命當人命看待,萬一斑馬線有一群孩童過馬路,蕭郎一發作暴衝撞上,要怎麼賠.這位挺不錯的
如果真的有精神疾病,那也應該住進療養院治療,限制行動如果沒有精神疾病,那他住進療養院病房也不會好過療養院急性病房我去探病過,正常人大概待沒幾天也會變精神病吧要不然就在身分證上註記"精神疾病過失殺人致死"字樣,讓他一輩子"撿角"如過我是家屬.我會要求他開記者會公開道歉要不就不聞不問,也不見他,讓他完全沒機會贖罪讓這個陰影跟著他一輩子
去翻一下交通法規,去開車看看。要是你,遇到那種空隙,你會選擇等他讓開還是開過去造成擦撞?有開車的大多會選擇不過去…除非,擦撞不用錢,才會過去~我沒開車我都知道那種角度過不去,你有開車的會不曉得?遇到救險車都是要讓的,不用找任何理由…
harki wrote:擋救護車引公憤 躁鬱男道歉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6/today-so3.htm(恕刪) 他老爸該不會是自由時報的高層吧?還燥鬱症勒!!繼續蓋大樓~~討伐這種人間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