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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5955 wrote:
以後樓主除了行車攝影器材外,
可能要外加電擊棒來自我防衛了恕刪)
小弟最近遇到惡鄰居的事,本想買電擊棒防身,但去警察局一問大驚,電擊棒一般人持有是不合法的喔!!!!!且要經過申請才能持有,萬一拿出來晃晃,可能就有觸法的危險,甩棍好像也是,所以請要買前要問清楚(問店家較不準,他一定說可以沒問題,但萬一被抓時是誰抓你呢????)....有錯請指正
ps:這是小弟剛問過兩家不同警局給的答覆
前面網友說的沒錯,現在人真的是火氣都很大,但爆點都很低,動不動就發作,路上一群神經病到處跑,一有啥芝麻小事就要逼車跟人輸贏,治安敗壞至此.............大家騎車開車自求多福吧

以前感覺到瘋子沒那麼多,現在短短的時間在路上就可以碰到或看到好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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