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聞之台北市翹管大獵殺

orea2007 wrote:
所以地狹人稠就可以棄安全距離不顧?
難道車流量大的時候後車撞前車就可以免責?
香港很大?香港沒有車?

呵呵~ 我可從沒說棄安全距離不顧,
只是認為安全距離不應也不會單單只以顏射管為基準。
我也說了,機車會鑽、部分待轉區等問題點的存在。
也不應是受害者去配合加害者,如此而已。
orea2007 wrote:
數量不多就可以不用遵守台灣的法規?
那外國人在台灣不多,不就可以到處違法犯紀?

為避免遭扭曲,我就把我原文說明白一點好了:
原廠重機顏射管數量和一般機車相比還算極少數,
遇上的人少,抱怨的自然少,哪天它普及了難保不會被砲。
我也不懂怎能解讀成數量少就不須遵守台灣的法規呢!?

如果今天要砲的是政府在處理同一件事有兩套標準我沒話說,我也同意,
無法認同是"以原廠重機顏射管為由,當成自己影響其他用路人的藉口",如此而已。
這議題已經吵很久了,對於裝顏射管的車主不想再說
反正前面我說的是牽拖文,我並沒有強制性,不用太認真
我也不想多說


反正有些受害者,認為自己對
連自衛措施都忘記了。
最好每天抓!

最好每天抓!


抓到 開紅單 10000元起跳..
MF2HD wrote:
視覺會不會比較亂, ...(恕刪)
保持安全距離... 你是指行進間還是停止時? 停止時都在塞車了, 還難保持距離...

我認為不管行進間還是停止時都要保持一定距離,只是距離不同。
像我就是保持半個到一個車身之間,這是讓你有犯錯的空間,尤其
是在下坡路。
如果你停止時跟前車貼很近,前面綠燈了,你跟著前車一起起步,
結果前車突然緊急煞車,肯定有撞上去的機會。我就曾經這樣被
撞到過。我的後土除就這樣缺了一角。
像我保持這個距離會很遠嘛?應該不會吧。況且要不要跟前車保持
距離的主動權在你自己,也沒有人拿刀拿槍逼你一定要貼到前車屁股上。
那既然保持一點距離可以不出事又可以不會被噴到,為什麼不做?
slm wrote:
呵呵~ 我可從沒說棄...(恕刪)
如果今天要砲的是政府在處理同一件事有兩套標準我沒話說,我也同意,

這個才是我要表達的,
說實在今天政府要不要抓射顏管,對我來說不痛不養,
我沒改裝這種東西,所以我不會去噴別人。
我不會貼著前車停,所以我也不會被噴到。
而且我認為,會做這種改裝的人固然有問題,
但很多抱怨的人自己的駕駛習慣根本也是個問題。
最後處理這問題的政府單位更是順應民意到毫無專業可言。
今天進口車不是往上噴的設計不多,而是路上遇到的機會不大。
那要是改天大型重機普及到每天都會遇到好幾台,停個紅燈
就五六台在那邊噴的時候怎麼辦?要規定進口車也要守這規定嘛?
還是繼續進口可以,國產不行or原廠設計可以,自己改不行的
管理規則?
抱怨這問題的人跟政府單位最好是有guts一點,連進口大車都
一起抱怨,政府單位一起規定一視同仁。不要兩套標準。看這樣
最後會發生什麼事情。
184的豪 wrote:
有趣的是...販賣業者無罪
消費者花錢裝了確有罪(恕刪)

這句話比喻的很怪
腳踏車騎上高速公路被開單
那賣腳踏車的業者也一起被罰好了
回歸正題
改裝管的用途是使用在賽車場上
而不是用在一般道路上
當馬路害蟲
台灣是有人權法治的國家
不少人得了便宜還賣乖
大炮哥 wrote:
這句話比喻的很怪腳踏...(恕刪)
改裝管的用途是使用在賽車場上
而不是用在一般道路上

有這種事?
那日本一般馬路就天天在賽車了嘛?
小戴CAT wrote:
請問我的言論哪邊違法...(恕刪)


他有說你犯法嗎?? 他PO的原文是啥??

有被害妄想 還是...??

http://chinese.autoblog.com/2009/09/08/toyota/
大炮哥 wrote:
這句話比喻的很怪腳踏...(恕刪)


喔~大砲哥!
趕緊請您行文給各大精品店~請他們把改裝管~拿到賽車場去賣!
不要再賣給我們一般想守法的民眾!
以免他們誤觸法令喔! 拜託拜託.............
目前新出的改裝管已經大多是管口下修的設計了,不過有改管意願的車友都還在觀望,不知道警察是否會按照規定來,還是不分青紅皂白就直接送人一張驗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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