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停車位可以停機車唷

個人覺得重機停自有車位是民事也是所有權問題,通常都去民事庭主張所有權及遭受的損害後就要求更正及改善,
難道個人花100多萬買的私人車位,所有權在管委會嗎?
EC
eric92821 wrote:
個人覺得重機停自有車...(恕刪)


105萬買的私人車位不包括你有能夠違背社區決議的情況下通行地下室停車場出入口的權利

在私有停車位裡面停什麼車停幾輛車只要不超過停車格範圍而且停的是車的話 的確是不能管就是了

腳踏車用小貨車載進來給他停個10輛20輛也OK 但是不代表你能夠騎腳踏車直接進社區停車場

停車場出入口使用權利是由社區全體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共同約定的事項

除非是未約定的狀態 否則住戶才擁有共同使用權的權利 這是出自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是法律級的解釋

關鍵在於你們社區的社區規約或大會決議到底是以什麼文字書寫關於這部份的問題的

如果社區規約是寫上 禁止機車進入地下室停車場的話

不管你有幾個車位都不能停機車 除非你把它裝到小貨車或是麵包車裡面讓他屬性變成車輛之負載物

如果社區規約是很簡單的寫上 禁停機車 的話

那麼如果你是有約定專用車位的情形就不用擔心 因為社區規約管不到約定專用裡面 你停交通工具的話是沒問題的

共用車位的情形就沒辦法停機車了

如果社區規約根本沒有寫 只是管委會自行公告的話

你可以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37 條 主張管委會規定違反第 9 條第二項 故該規定無效

而且不管是什麼情形 管委會都不能夠用上鎖或是收罰金的方式來處罰違規行為人的

必須要先通知住戶限期改善 並且搜證後請主管機關裁罰


大部分案例可以發現 幾乎都是管委會白痴白痴的沒事出頭 去跟住戶對告然後輸掉 只要是走正當程序做完裁罰動作

如果住戶不滿的話自然會提行政訴訟去告市政府 管委會根本就沒必要出頭

那表示有人不規矩
從縫裡面過去

不過這也是少數人吧
那個縫也太小了吧!
表示您可以錄影跟他求償!
但不能要人家不能停!

通行地下室停車場出入口的權利
現在就變這樣說了

馬路上除了少數道路
大家還不是一起走
原來停車場的道路這麼難走
坡度都超高,速度都超快!
機車都爬不上去,
講白了
不就是為了理由找理由
只有車的人
不想讓有機車和汽車的人停罷了
是不是刺到人家的眼............還是心啊........

不過這個管委會還真的有在做是捏.........
流行是盲目的.知識才是永恆的......YA!!
個人認為,保障個人財務的權利應該是較上層的,更該保障的權利。
個人產物使用的限度原則上應該就是不妨礙到他人安全。
所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這種以眾人決議來限定私人產物使用,我認為並不適當。
很想要過「大家通通做一樣的事、穿一樣的衣服、開一樣的車」的生活的人,可以自組人民公社...
啊,講錯了,不小心講出心裡話,真是抱歉....
應該說,這樣的人應該去住沒有個人買賣車位的大廈,也就是所有車位都是公設,就沒有這種私人產權與公眾決議衝突的問題。

gmtmkm wrote:
個人認為,保障個人財務的權利應該是較上層的,更該保障的權利。
個人產物使用的限度原則上應該就是不妨礙到他人安全。
所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這種以眾人決議來限定私人產物使用,我認為並不適當。...(恕刪)


個人覺得--大大您這就說到重點了
規約是不是能無限上綱限制個人或少數人的權益
或者可以說多數決是不是能約制少數(眾暴寡?)

如果不能證明多數決的規約能保護的利益--是相當大於被侵害個人的權益
當事人是可以訴訟權益受到侵害而主張規約無效...
個人如是認為.....


總之停車位停重機 就是有人吃不套葡萄 說葡萄酸
gmtmkm wrote:
個人認為,保障個人財務的權利應該是較上層的,更該保障的權利。
個人產物使用的限度原則上應該就是不妨礙到他人安全。
所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這種以眾人決議來限定私人產物使用,我認為並不適當。
很想要過「大家通通做一樣的事、穿一樣的衣服、開一樣的車」的生活的人,可以自組人民公社...
啊,講錯了,不小心講出心裡話,真是抱歉....
應該說,這樣的人應該去住沒有個人買賣車位的大廈,也就是所有車位都是公設,就沒有這種私人產權與公眾決議衝突的問題。

你還真以為儒家思想、華人文化有真民主啊....

猴子實驗倒是很真實啦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不能在私人停車位停機車
那可以停汽車在上面放個棺材嗎?

gmtmkm wrote:
個人認為,保障個人財...(恕刪)


但是你所謂的私人產物並不包括地下室車道的出入口 回歸到所有權所佔比例的話

要通過大會決議必須要超過4分之3以上同意 或 二次議案 5分之1或3人以上同意且兩週內未達2分之1同意而行之

自己放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義務使社區事務受到少數人把持才容易出現規定不合理的現象





supersunday7776 wrote:
那表示有人不規矩

...(恕刪)


所以就活該被刮? 不是每個地下室停車場攝影機位置都能夠拍到角落的 會規定機車禁止進入通常都有他的原因

這個原因是受到社區多數人認同的所以才如此規範 並不代表你可以依個人少數意見去反駁

民主社會回歸到原點的話就是多數決 就算你不服氣 但是依所有權所佔比例來決議的話就是這樣

如果社區事務是真的受到少數人把持的話 請先從參加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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