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情形算路霸嗎 ? 樹林區復興路 x3x 巷

Passenger wrote:
我是滿想知道他公文內文是寫甚麼東西,,
有公文就老大嗎?到不如地主攤開公文給大家討論討論吧..(恕刪)


chiopolo wrote:
就如您所訴的 : 我的 " 理 " 也要 " 法 " 來替我們伸張 , 才能算件功德阿 ~ (恕刪)


還是那句話 :

覺得有問題就去檢舉,相關單位會給你答案,地主沒義務要給你們看.
看了又如何?


PS:我和地主一點關係也沒有,純粹就法的問題探討


火舞 wrote:
說到情理法

罵靠憋有合情合理合法嗎
(恕刪)


這和樓主的主題是兩碼子事,被罵者如果覺得收到侮辱一樣有權利可以提告.
網路發言一樣受到法律約束的.

chiopolo wrote:
好像不一定喔 ~ 還...(恕刪)


很簡單,你找該市的市長信箱去投訴佔用機車停車格
然後等他們給你回應即可
如果是佔用,那占用車會被拖走
如真是私人土地,那會回覆是私人土地無法拖調
不用在這邊和別人筆戰,到底是怎樣檢舉後就知結果了
RC-MAN wrote:
還是那句話 :

覺得有問題就去檢舉,相關單位會給你答案..(恕刪)


怎麼好像感覺有按到 重複鍵 .....

呵呵 ...

powerkk wrote:
很簡單,你找該市的市長信箱去投訴佔用機車停車格
然後等他們給你回應即可
不用在這邊和別人筆戰,到底是怎樣檢舉後就知結果了...(恕刪)


謝謝大大的建議 , 您的建議應該會是個過程

我心中也是百般無奈 ...

不過有回覆此篇文章的網站鄉民大大們 , 大多應該都是看不慣 , 某人的 " 態度 " 吧

此巷道是私有地,但兩旁已然是既成社區,無非是過去地主自建或是與人合建成房屋社區轉售得利;
而此巷道開闢成,供入住居民人車通行出入用,既是已成事實之公共道路,地主雖是所有者,但已不得
獨行封閉專有使用,而區公所已然舖設泊油路面並劃上交通線格,既已是公共設施,
地主若要主張專有使用,當初即應反對開闢成道路,而今亦可封閉巷道,但實際反而引起另有其他問題,
故無法真正實行.
在台灣有著眾多道路均還是私人土地,因政府財政尚不足以全面徵收,如果各私有道路皆主張封閉,
哪道路會是通暢的嗎?水,電,瓦斯,通信,會是全國普及嗎?國家還會經濟繁榮嗎?
新北市各區本就路霸多到數不盡,現在升格後相信政府會像台北市政府,慢慢地依依對付這些自私者.

好我態度不佳我承認

我向廣大的網友說聲抱歉

人都有情緒

當下看到這篇po文如果是你們家不論是誰都會火吧





RC-MAN wrote:
還是那句話 :

覺得有問題就去檢舉,相關單位會給你答案,地主沒義務要給你們看.

看了又如何?

PS:我和地主一點關係也沒有,純粹就法的問題探討


你是根據甚麼法啊??...還跟人家講法..你看了公文了嗎??主張地主沒有必要公文給人看..還要跟人家講法..滿好笑的.

既成道路耶..你懂不懂甚麼叫做既成道路..假如馬路全部是他的土地..他不就有權全部圍起來...
~~~~~要講法就跟你講法~~~~~~~~~~~~~~~~~~
既成道路其意指私有土地若供公眾通行數十年有餘,且便道所有權人從未禁止,應認為已有公用地役權關係存在,可經當地鄉鎮公所將該通路編為既成道路。便道所有權人雖保有所有權,依法即不得訴請收回土地,亦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而為使用。
~~~~~~~~~~~~~~~~~~~~~~~~~~~~~~~~~~~
我看你應該有相同的情形..要不然你也是整個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幫地主講了一大堆理由..
不得不讓人家懷疑你們的關係...還牽拖到法..
要講法..請地主把公文公布出來啊..公布不出來你的立場就根本站不住腳..
還要跟人家講法.....真不曉得你的立場在那邊...你跟地主是甚麼關係..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到了最後!!只剩打嘴砲
我想是不會有結果的巴!

bacon520 wrote:
好我態度不佳我承認



我向廣大的網友說聲抱歉



人都有情緒



當下看到這篇po文如果是你們家不論是誰都會火吧


我想,你要道歉的不只網友的誤會,還要再跟PO文的道歉吧

光是"樹林很小",這樣很多人看了也會覺得你這意思是??

有IQ沒EQ是不行的,共勉之!!

bacon520 wrote:
土地謄本證明~~~&...(恕刪)


就算真的已經塗掉,你還是佔地為王

樓主可以直接報警,請清潔隊把地面上的擱置物給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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