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車車 wrote:哇~大大真是霸氣請大...(恕刪) 照片瞄一眼就知道闖紅燈沒錯,號誌燈柱右邊是人行道、燈柱左邊是車道、停止線、斑馬線通通有,難不成那條路會是私人土地? 駕照重考+1上面揶揄說送房子還能繼續認真? 那輸了也要賠一棟嗎? 對等條件還敢找對方公證嗎?
m1798 wrote:照片瞄一眼就知道闖紅燈沒錯,號誌燈柱右邊是人行道、燈柱左邊是車道、停止線、斑馬線通通有,難不成那條路會是私人土地? 駕照重考+1上面揶揄說送房子還能繼續認真? 那輸了也要賠一棟嗎? 對等條件還敢找對方公證嗎? 看來大大不懂民法所謂贈與契約的定義贈與還需要雙方條件對等嗎~符合該大大開出的條件(勝訴),該大大就要送小弟了。約定訴訟贏了,該大大給小弟房子一間。-----------這叫做「贈與」、叫做「送 」約定訴訟贏了,該大大給小弟房子一間,但訴訟輸了,小弟要給該大大房子一間-------這叫做「賭 」避免樓歪,在那位大大願意和小弟公證之前,小弟就不再針對此議題回覆了。
(只要您秀出您自己勝訴的判決書我就送房子一間!板橋長江路與新海橋附近買的,要獨棟、豪宅、套房,都可以!)那裡的房子買來都是用"燒"得...不過...這創意不錯...氣勢壓人~ 成本低廉...!!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非常希望違規者,...(恕刪)
好啦...講白一點...錯認車道,闖紅燈好了既然是車道,為什麼要搞的跟旁邊道路不同,不是柏油路?別跟我講公家錢太多,還特地幫這家百貨,重上一次陸路,好區分百貨車道?再者,錢不是公家出的,那就一定是這家百貨出的,為什麼可以用在公家土地?換個例子講,宜蘭礁頭,跟亞尼克喔,都有這種現象,但都是警察出來管,跟拿三角錐出來擋而已。管制時間結束,變回一般道路。但這條很明顯就是為這百貨專設的?別跟我講這沒有官在護航。。。不然問問朱立倫市長,達到什麼樣的標準就可以請公家機關在公家道路上,劃一個這樣像似百貨專用車道,也讓其他財團了解一下嘛。申訴或許不一定有用,但這種新聞,媒體一定很愛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我非常希望違規者,包含您都要去申訴因為申訴是違規者受行政罰的救濟權益也才可以讓不知者心服口服!只要您秀出您自己勝訴的判決書我就送房子一間!板橋長江路與新海橋附近買的,要獨棟、豪宅、套房,都可以!...(恕刪) 備份一下。免得有人說話不算話。樓主快去申訴吧~加油!當然有些小癟三或小俗辣輸了會改口說什麼紙紮屋或模型屋相信有正義感的<併排停車必檢舉>大大決不是上述那些人
0928313411 wrote:備份一下。免得有人說話不算話。樓主快去申訴吧~加油!當然有些小癟三或小俗辣輸了會改口說什麼紙紮屋或模型屋相信有正義感的<併排停車必檢舉>大大決不是上述那些人 你說什麼小鱉三,小俗辣,也改變不了 闖紅燈的事實!急著罵我,那麼喜歡罵我,你開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