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駕駛人開車上路時,都以考取駕駛執照時那般,小心及守法,交通事故就少很多.為什麼駕駛人取得駕駛執照後,大多就把交通規定忘掉了?大家都是存著僥倖心態,愛怎樣開就怎樣開,不會那麼剛好,也不會那麼倒楣會碰上,結果咧!....再多悔恨也來不及了.
A辣愛怕跑 wrote:禍福無門.惟人自召...(恕刪) 剛看蘋果的報導白車的孕婦長相甜美紅顏薄命啊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116/1036085/
pioneerntut wrote: 奇怪,白車是紅燈左轉嗎?因為2013/2的google map街景圖來看事故地點的地面上是有直行包含轉左箭頭奇怪...(恕刪) 完全正確喔!根據後續相關報導,本路口「並沒有」禁止左轉(迴轉);根據馬路標線為「直行兼左轉」車道,只是「也沒有」設置左轉專用號誌 所以是很有可能類似「台南BMW撞豐田」的事故,雙方皆為綠燈號誌,可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而直行車也超速行駛
酒駕者真的千該萬死.酒駕致人於死但自己未死者都應該一律判死刑直接快速槍決!!!上週我們公司尾牙席間很多同事喝酒喝到茫,還自己騎車或駕車回家(男女都有)然後我今天就被噓說為何不喝酒同歡? 他們都自己回家不會那麼倒楣被捉啦bala bala.我心裡想:要是你真的被捉了我還真替你高興咧!!! 至少確定你不方便自己來上班就離職了.有些人的道德感薄弱真是不敢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