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速限?


frogghoul wrote:
我站的住腳,法規就在那,要不就聯署撤除交通法規。


相信大家比較想聯署撤除的不是交通法規

是內線自我感覺良好的慢速龜車
snyder0508 wrote:
樓主、希望你目前還在情緒下所以回文這麼慷慨激昂
你考量的沒錯、這不是反諷、每個人開車習慣不同
這點我就不再贅述;但由影片中真的可以看出中線車(不只一台)
一直超越你、這時候你是不是該思考一下你的車速是否不適合在內線?
當然以"法規"來說你當然沒有錯、天經地義的可以開在那
但既然你不希望有任何危險的"風險"
那何不離開內線?


因為 "那些車都超速,只有我才是對的"

snyder0508 wrote:
樓主、希望你目前還...(恕刪)


我前面說過了BMW超過後確實很多車超過我,可是中線道的車與車之間的安全距離本來就不夠,也沒大於安全車距,驟然切進去也會使後車造成危險
法規在此;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691
山中野人

squirrel5959 wrote:
請教樓主,如何測量...(恕刪)

如何計算,交通部有寫如下
http://168.motc.gov.tw/News_Content.aspx?n=ykP$IV7RO12xKedv!WxbWQ@@&s=rTXitlx0XXhQYRmP5jNwYw@@
山中野人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日前則有針對類似情況作出回應,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小型車可在不造成堵塞的前提下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但也提到,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意即雖無相關法令規定,但為保持國道路況順暢,就算是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應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就算是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應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就算是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應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就算是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應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就算是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應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就算是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應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就算是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也應禮讓後方超車車輛。



樓主其實你並沒保持安全距離.....因為在54秒處 你應該要急煞讓出安全距離尊守你心中的交通法規,順便教教後車該保持安全距離才對.......另外有一篇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234,c1.php?Lang=zh-tw 如果我沒理解錯的話它講白一點的意思大概是不敢超速超車的話就該減速回中線道,所以上面有人說你應該減速回到遊覽車(為什麼是遊覽車而不是大貨車,是因為他們中間沒有你所謂的安全距離可以讓你切進去)後面這樣才是對的。

frogghoul wrote:
那你怎麼不報車號,...(恕刪)



真是世人皆醉唯你獨醒阿~~
那你還是不該上路....
因為你避不開全台灣的人...繼續自我感覺良好吧

一直在講安全距離,是該保持安全距離沒錯,但你是多會抓安全距離? 你可以目測安全距離而不肯加速腎至不願意靠前車近一點,打開那個塞車的死結。
還有你在市區也抓安全距離嗎?
要是你在市區也這樣那你還真不該上路。
市區塞車都是你一人造成的

m0663 wrote: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恕刪)

中線道沒有安全距離是該怎麼讓?
二、查旨揭規則第11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
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
,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山中野人
樓主大大,真的不知道要辯甚麼,台灣的交通自行開車都不知變通的話,那你永遠就是被閃燈被叭也是一直停在塞車陣中或是造成塞車的,自我感覺良好是要用在對的地方,依照目前這篇精彩的文章,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幫你有台階下;另外小弟我也是開kuga老實說看到這文章真的有點丟臉=.=,個人覺得你開中線道是最保障自己和別人安全的路..................
別人有沒有超速不關妳的事阿

你只要顧好你的行駛內車道該做的事情就是不要"佔用"

不過那台五系列也違規了 但也是因為不滿佔用所引起的

不過還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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