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chuchuder wrote:現在看到你嚇的上01...(恕刪) 大過年的看到這樓我笑翻了對方下車連人長怎樣有沒有帶武器都還沒看到看腳也只有一個人就嚇到閃尿加速趕快烙跑了看來樓主是只能躲在電腦後嘴砲的那一型堵現場不要說比漢草了應該是連話都講不出來了
Mirage-Ulysses wrote: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恕刪) 第 93 條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我不清楚該路段速限為何?最後一段畫面約30秒路上速限標線是60km/h!如果某些路段沒速限則以交通安全規則93條視之,對方龜不龜大家可以評評理!
我只看到樓主雙黃線超車、闖紅燈、開遠燈,討拍反而被打臉.....樓主您說您騎重機,那應該很好超車啊!為何不立刻超車要在那邊用遠燈照貨車!當然如果是我也會怒,開車騎車都一樣,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況且如果真的出了什麼意外,人家鐵包肉,您肉包鐵....祝您行車平安...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