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高速公路無速限比爭取重機上國道更有意義

兩個同時爭取不是更好

人生又不是只能擇一。
我覺得不如讓台灣人先澈底的改變高速公路的行車習慣再說,每次在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一堆路隊長,限速提的再高也沒用,慢車都不會靠右邊行駛,有些開得很慢的車也不太應該行駛在內側數來第二個車道,開高速公路整個快被氣炸。
全世界也只有德國有無限速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鋪得比德國一般道路還爛,最頂級的國產車安全性比德國入門車還差,台灣憑甚麼跟德國比。
先取締 永遠占據內線車道的車輛吧,例如最多只能行駛5KM 然後必須切回外線車道
要不然內線被占,要如何提速,要如何無限速
習慣跑100KM/h的 對他來說110KM/h 就是無限速了
哈哈!
無限速的定義對每個人 不一樣
但超車的的距離 可以量化
內線既然定義為超車道 就負起它該有的責任吧。
也請警察嚴格取締吧
然後 後面的 提速,.無限速...才有意義
上限120就差不多了
再加上寬限10就可以到130了
很多小車開到120就會輕飄飄了
要是那些車不小心失控
就算你車再好在他後面也很危險
我只想說
乖, 去玩電動, 去抓夢可寶, 去唱KTV,
小朋友不要想太多.

b691011 wrote:
大重機的性能不輸汽...(恕刪)

為什麼不直接規定
內側車道 前車被撞要負100%的責任
因為你開太慢
覺得高速公路和平面道路都應該要提高速限,尤其平面道路很多地方路大大條,速限卻是30~40,真的太低了影響通行效率!

sw5906 wrote:
我覺得不如讓台灣人...(恕刪)


首先,內側車道真正開低於速限太多的人非常少,大多也是開在100~110之間,你要說他是非常慢的車?我倒覺得一堆車在超速才是真的,還一天到晚自己安慰說.. 因為快樂表所以可以開快一點!因為有微罪不罰空間所以又可以再開快一點!這些都是屁~

再者,開稍慢的不能開中間車道?那你要叫他們去外側車道跟大貨車、聯結車擠嗎?

大家都心平氣和、穩穩地開,沒那麼多問題啦~趕時間請提早上路!要超速?那就請你自己安心上路!別找別人麻煩~

WOWO88 wrote:
為什麼不直接規定內...(恕刪)



這... 好好笑的發言... 那改成重機上高速被撞或撞人,100%自己負責還要賠對方如何?

我知道啦!你會說憑什麼... 那現在你的發言也是一樣!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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