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cc機車誤闖國道 兩騎士慘死 -

排排 wrote:
注意這篇文章是因為電...(恕刪)


我只能說...死者為大..是台灣獨有的病態心理
在全世界先進國家中....法理情...誰對誰錯分得很清楚
在台灣...情理法.....不管誰對誰錯...死者為大.....

所以也造就了很多所謂另類的"台灣奇蹟"........

每次將台灣這邊有關法官的判決講給國外的朋友聽...他們都不敢相信有這麼多的法官..判出這麼不合理的判決....
在他們的眼裡..台灣的法律是最好笑的......

我曾舉例在紐西蘭有一重機騎士在高速公路匝道上雷殘撞上行駛中的汽車跟路旁的路燈..然後掛了
法官還判決死者家屬要賠那些被撞的汽車駕駛費用及路燈的費用.....

對生命的尊重...是一回事....侵害別人的生命....又是另一回事.......這就是先進國家....


只能說~
樓主真的是無妄之災
但是~

法律並不是保障無辜的人所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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