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被錄影檢舉違反道安而開罰 大家小心

抓檢舉我是沒什麼意見啦,但如果可以改個規定,檢舉人必須一併附上當天完整行車記錄器,車內紀錄(例如方向燈使用)。有違規一起罰也不錯喔~

不然怎麼知道達人們為了拍檢舉有沒有乖乖尊守法規呢?
好想交屋
u8711031 這個我同意喔沒問題的,檢舉就是要導正歪風嘛罰整天很好啊,然後檢舉者附上自己正確的駕駛紀錄供參考很合理啊,還是你們會怕?
好想交屋
我是讚成哪天可以像日本一樣看起來就舒服,但如果為了檢舉別人自己違規那就不可取囉
剛剛半夜又上傳檢舉50多件

不打方向燈與跨越雙黃線,

幫助所有用路人,

行善最樂,管你屑不屑。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wahiko
感謝, 有時違規人真的很可愛, 我曾經停個紅綠燈檢舉4件, 還真是省事
strayvet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別任意違規就好啦
很簡單的~~
amossung wrote:
路上騎機車是每日再簡...(恕刪)

被檢舉就乖乖繳錢吧,我就不相信你是違規一次就剛好被抓到
別忘了你之前違規的100件,都是沒被抓到
這就是人性!
yamaha0204
違規成性的違規仔就是這樣得了便宜還賣乖
amossung wrote:
若沒啥人車路上你雙黃線迴轉


很多就是自以為路上沒人車,然後撞上了才說我沒看到啊....
amossung wrote:
若沒啥人車路上


沒啥人會被檢舉是被鬼檢舉嗎?

我看是駕駛目洨不把其他人當人吧
違規就該受罰
就這麼簡單

不用再扯一堆有的沒的
什麼違規一下下沒有關係
什麼檢舉魔人自己也違規
什麼檢舉沒獎金吃飽太閒…..
都是在為自己違規找藉口、訴諸道德議題
吾人不會理你
http://www.flickr.com/photo.gne?id=
好想交屋 wrote:
檢舉我是沒什麼意見啦,但如果可以改個規定,檢舉人必須一併附上當天完整行車記錄器,車內紀錄(例如方向燈使用)。有違規一起罰也不錯喔~
不然怎麼知道達人們為了拍檢舉有沒有乖乖尊守法規呢?

公民老師哭了
違法的人 不得主張違法的平等
要不要回去重讀一下公民課本?

要不然哪天警察開你單
你會不會也跟他要巡邏路線的行車紀錄器 以證明警察自己沒違規?
jenhoxen
公民根本是廢課
陳阿瓜~
所以才一堆公民素養不足的人 因為沒把公民課當一回事
陳阿瓜~ wrote:
公民老師哭了
違法的人 不得主張違法的平等
要不要回去重讀一下公民課本?

要不然哪天警察開你單
你會不會也跟他要巡邏路線的行車紀錄器 以證明警察自己沒違規?

印象中,不得主張違法之平等好像不是這樣解釋的

因為不得主張違法之平等,是在講,不得從中獲取利益 或 因此不罰


比如說,甲違建被罰

甲不能因為住附近的乙丙丁違建沒被抓,所以主張自己可以不罰(獲取利益)

那甲可不可以去檢舉乙丙丁?可以,甲可以檢舉乙丙丁,只是甲自己違建該罰的一樣要繳



而那位網友說的情況不一樣

比如說,今天罰單來了,該罰就罰,我馬上繳掉,並未從中取得利益或不罰

但從照片中,我合理懷疑對方在拍攝時也處於違規狀態,主張也可以立法規去檢舉對方

該罰的該繳的我一毛都沒逃,但如果有相當程度,能合理推斷對方也處於違規狀態,主張可立法一併檢視當下完整記錄,這應該不觸犯違法之平等


否則像黑道黑吃黑,甲犯罪被抓到警局,然後甲說乙丙丁也吞了那些贓款

那警察不就要因為"不得主張違法之平等"不能去調查乙丙丁了?

問題是甲並不會因為把乙丙丁咬出來,所以就不被判刑,所以並不觸及違法之平等
路跑一哥
可以大量招考警察,現在失業的很多,可以促進就業,改善交通,順便搶救失業率,國庫發大財,一舉好幾得[飛吻]
陳阿瓜~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笑到噴淚]題外話,隨便舉發幾張單就好幾千塊了,完全超過基層員警一天的日薪了,老實說,警察真的要擴編感覺經費上是沒問題[台灣No.1][100分]
路跑一哥 wrote:
我合理懷疑對方在拍攝時也處於違規狀態

一哥~我合理懷疑,你昨天喝酒今天沒醒

合理懷疑如何做為判罰依據?

我合理懷疑你做過某件壞事~是我要提出你做壞事的證據?還是要你來提供"沒做壞事"依據?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