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box wrote:在這之前,我覺得把駕...(恕刪) 建議以智力商數作為把關的指標如何? 智力商數低於150以下的不得領照............聽說上路的駕駛與騎士, 智力會僅剩正常狀態的30%
我覺得大家會炮轟不公平 還有一個因素... 就是法律學上所稱的危險可能性因素立法當初認為"機車跟快車同一車道會危險" 所以不管有無實際危險,機車騎到禁行機車就犯法要開單!但是我認為過了這麼多年,應該重新評估,對於更多危險行為應該賦予更高的罰則,如酒駕or惡意逼車or刻意蛇行..而對於實際上沒有危險性的行為應該通用"微罪不舉"的法理~這樣如果能落實的話,相信大家也不會有什麼口水了吧?
磨膝至尊 wrote:http://mot...(恕刪) 開放下去就不得了啦!開放是很好,優點多多。可是在道德感薄弱之下,開放真的好嗎?目前有限制之下.......就已經「不堪入目」了!開放之後.........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