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bibop wrote:一樣的情形用到法院,一樣的犯罪行為,為什麼不同法官所判的刑期也都不一樣?
總有人說....自己...(恕刪)
和平使者 wrote:
交通秩序不是光靠警察...(恕刪)
說得好! 但是有些情況,警察的反應實在令人費解...
前天下班時段,二高北上出了大溪附近的隧道後
一路至三鶯交流道,突然出現大塞車
這一路上,停有三部抓超速的警車
但這三輛警車,對當時的塞車路況,全都無動於衷
依然乖乖地停在原地,安穩地執行他們的測速照相勤務
類似的狀況,這種警察不為所動的反應,看過不只 5 次了
更有甚者,一天行經板橋市文化路 - 民權路
該路口紅綠燈號誌竟然故障
奇怪的是,就在路口處的台北縣警局
完全沒人察覺此狀況?!
更離譜的是,民權路上距路口約 100 公尺處
正停著一部警用機車;一旁的二位警員
依然故我地,繼續執行著取締機車紅燈右轉
請問:這又怎不令人疑問,交通警察的本分,到底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