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很大 仿不用錢 wrote:標準的心理有缺陷 自...(恕刪) 會坐在這種車上的女人 是啥米咖大家心知痛明啦~~ 不就是破嘛~題外話...沒必要批平成這樣吧= =車也不是那女人的,光看一台車一根管子就知道他是什麼女人...厲害厲害
BBOY59144005 wrote:講話好酸啊,唉唷唉唷...(恕刪) 不會啊,很帥啊,不爽不要停後面,很多重機不也是2根管面對你? 有時候還是正前方咧! 別貼這種無意義的文章。吃飽沒事做。你常被噴會很爽?啥不爽不要停在後面停紅綠燈還能選前後鄰居喔?改車你要怎改無所謂不要去影響別人阿怎會有這麼自私的想法告訴你我嘴砲只砲轟爛人
hank90169 wrote:你常被噴會很爽?啥不爽不要停在後面停紅綠燈還能選前後鄰居喔?改車你要怎改無所謂不要去影響別人阿怎會有這麼自私的想法告訴你我嘴砲只砲轟爛人 我猜那位戴安全帽的仁兄大概是屬於他可以射別人,別人不可以射他那類的吧把別人噴到死都無所謂,反正你自己要在我後面,你家的事換作是被別人噴到,車裡傢伙就亮出來了對吧?對吧?
以後要努力照 即使沒有錢拿也爽...臺北市監理處新聞稿發稿單位:車輛管理科發稿日期:98/02/27聯絡人員:郭重佑聯絡電話:2762-785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機車違規改裝排氣管歡迎民眾檢舉(共669字)最近道路上常有看到機車騎士將機車改裝的酷炫亮麗,並發出巨大聲響馳騁街頭,臺北市監理處籲請改裝車主,其車輛設備變更仍然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辦理,如未按規定任意改裝行為如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令,將會遭到取締並召回臨檢改正。以常見改裝機車排氣管為例,警察機關於路邊攔檢舉發後,將資料傳送臺北市監理處,即會通知該車辦理臨時檢驗改正,如拒不到檢或覆驗仍不合格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除可罰鍰外最重可註銷該車輛牌照。臺北市監理處去(97)年就機車改裝排氣管共寄出201張臨檢通知單。臺北市監理處表示,如市民發現有違規改裝排氣管之機車,可提供具體車號及事證(如照片等)予該處,該處將立即通知違規當事人辦理臨時檢驗。至於機車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市民可提供噪音過大車輛經常出沒地點予環保機關,以利該機關現場進行蒐證與舉發事宜。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機車排氣管屬可變更項目,惟其變更要件為應具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且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如「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可處機車所有人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外機車排氣管角度過大影響後方騎士問題,交通部公路總局已彙整各監理機關意見報請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條文,以降低社會大眾之不良觀感並減少用路人之不便及困擾。
被砲了幾十頁還沒看到幾個人針對標題討論了些什麼勤檢舉勝過丟些雜物進對方的管子裡吧!我管子原本也是又翹又粗的白鐵砲管不過這倒真的是跟自卑不自卑沒什麼關係還有..本身也是過把熱熔膠條丟進管口裡油門用力一吹就噴出來了 可證明是無效的..但某天晚上被看我車子不爽的人(應該吧)拿重物用力往管身敲凹因造型完整問題我才把管拆掉出售做壞事..開開玩笑就好真要抵制拍張照片去檢舉比較實在速克達北部大型的聚會隨便幾台都比樓主發圖片那台誇張繞圈雙管 四管什麼的都有...改翹管的人也不是"故意"要噴人只能說 審美這種事情是很主觀的